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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节

 

谭昭看了一眼沈柔章,有些奇道:“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会知道这个?”

沈柔章搓了搓手,很难想象一个大美女剑客做这种动作,但她做得自然极了,且半点儿不违和:“怎么说呢,如果有人现在告诉我,你能掐会算是个半仙,我也会相信的。”

要不说人与人之间有差距呢,反正她从来没有怀疑过贺兰萦,然而……这位当初一照面,就在怀疑人家了。

“……谢谢,我不会掐算。”会掐算的是他某个邓姓朋友来着。

沈柔章脸上甚至露出了可惜的神情:“真的不会吗?”

“谢谢,真的不会。”谭昭坚决道,“至于屠冤剑里到底有没有宝贝,我就直说了,想要在剑体里藏东西,又要保证剑的品质,这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是藏在剑柄里还好,如果是刻在剑上也还好,但关于屈尧铸剑的心理历程你也知道,一柄绝世的宝剑,它的外表是绝不可能有瑕疵的,所以如果真的有东西藏于剑里,那只能是在剑体之中。”

沈柔章面色古怪起来:“你不会……还会铸剑吧?”

“一个习剑的说书人会点铸剑术,这很奇怪吗?”谭某人大言不惭地说着,“嗯,只是略通一些而已。”

此刻,一只系统再次陷入了沉默:……

沈柔章也不得不叹服对方的多才多艺,而也因为相信谭昭,她想到了一点:“那如果是真的有,那又该怎么取出来呢?”

已知屠冤剑是一柄切金断玉的宝剑,如此宝剑肯定很难砍断,而如果能砍断屠冤剑,那么势必就需要一柄比屠冤剑更加锋利的宝剑。

而这样的宝剑,无一不是江湖名剑,它们多数都在剑客手中,而剑客是绝不会愿意损坏手中宝剑的,毕竟……名剑如妻。

想到这里,沈柔章乐了:“算了,就让他们找去吧,我明天要送阿辞他们去扬州了,他还老念叨你,想把你一起带着下江南。”

“那你告诉他,有机会我去扬州找他,带最好吃的烧鸡给他吃。”

“那你可一定要去,若不然他能念你一辈子,我儿子可是很记仇的,你要是带的烧鸡不好吃,他可是会直接气嘟嘟地跟人说,这根本不是世上最好吃的烧鸡!”

谭昭:……说早了。

不过他很快就想起来,当初去宋馄饨位面进货时,里面就有五只蜜汁烧鸡,虽然已经被吃掉了两只,但匀出一只来应该还是可以的。

贺兰景死了,死在了韩横川的手下。

这其实不是难预料的事情,毕竟贺兰景杀死了韩宇哲,父为子报仇,天经地义,哪怕是传扬出去,也不会被人诟病。

但即便如此,韩横川也失去了青衣教在钦州的舵主之位,甚至因为以公谋私等等罪名,还被青衣教逐出门派,没有了青衣教的庇佑,韩横川没过多久,也被寻仇者杀死在了某个漆黑的雨夜。

他一死,整个韩家分崩离析,韩家老大武功虽然不错,但他不通人情世故,自然也不会管贺兰萦。

也因为没人管她,贺兰萦逃过了一命,她带着女儿躲躲藏藏,命至少还在。

也正是此时,贺兰固终于从“自我放逐”中醒来,他洗了个澡,痛痛快快地干了三碗馄饨面,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谭哥,我准备去长水县看看。”

长水县就在镇州辖下,距离扬州倒也不远,因人杰地灵,所以在江南一带其实挺出名的。

“那就去,不过以如今江湖上的传闻,你或许需要易容一下。”

贺兰固啊了一声:“什么传闻?”放剑山庄和青衣教的事情,不都了结了吗?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你三哥身后明显还站着别人,不然你以为帮他灭门的人哪来的?又是谁帮他散播谣言,还有你那柄匕首,如果真跟你的身世有关,你三哥四哥都能发现的事,你以为你的父亲会不知道吗?”

贺兰固:……谢谢,现在脑子有点清醒了,但好像清醒得也不多。

湖剑雨(十九)

钦州地处南边,多山林树木,雨水丰茂,冬日里再冷也冷不到哪里去。

这是贺兰固第一次离开钦州,虽然他现在的兴致不高,但看到人生中从未出现过的风景,他的注意力还是多多少少被吸引了起来。

离开钦州前,他去为娘亲迁了坟,至于贺兰家其他人,他依旧按照看好的日子给所有人下葬,但摔盆哭丧就没有了,毕竟在知道娘亲经历过什么遭遇之后,他真的很难再用从前的心去看待父兄。

而且,谭哥说放剑山庄被灭门,是因为三哥身后还有其他人,可是为什么呢?大费周折对付一个在江湖上都没有三流名声的剑庄,难道就只是为了替三哥复仇吗?

哪怕贺兰固再傻白甜,也能察觉到这里面的水恐怕很深。

贺兰固忍不住摸了摸怀里的小匕首,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他也悄悄将小匕首仔仔细细看了个遍,然后就在匕首的手柄末端发现了一个用篆体写的“屈”字。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不是说想骑马吗?前面就是马行了。”

托继承了家业的福,至少这一次贺兰固出门不再发愁钱财了,他怀里有一块对牌,是大通钱庄给大额存户的,只要凭对牌就可以在全国所有的大通钱庄兑换银钱,是江湖人行走江湖的必备单品。

贺兰固一听马行到了,立刻快走两步:“马匹贵吗?租赁划算还是买下划算?”

“看你需求了,如果你对马匹速度有需求,那么不要随便在外面的马行买马,一来是马行看你是外乡人,很有可能会宰你一笔,二来这种大多做租赁马匹的店,里面的跑马血统都是很普通的品种,你看那边,如果去掉马身上的马鞍和铃铛,你认得出每匹马的模样吗?”

贺兰固当然会骑马,但骑术只能说非常一般,因为很少出门,所以他是庄内唯一没有马的少庄主。好在这段时间他一直坚持泡药浴,虽然味道一次比一次考验人性,但坚持还是有效果的,至少他现在已经能够非常明显地感觉到自己体力的提升。

“不太能,不过那匹白马好帅,我能租它吗?”

马行的牙人一听,立刻眼珠子一转:“诚惠一百两,押金加上租金,如果客官需要套马车,则需要另外收费。”

好贵!一百两,都能在钦州城外买个小院子了。

“你别不是看我脸嫩,所以讹我的吧?”

牙人一听,脸上的笑容登时收了一些:“小公子既是不信,我也不做你生意,免得你坏了我马行的名声,走走走,赶紧走!”

“诶——”贺兰固扭头,“谭哥,这人怎么这样啊?要不……”

谭昭立刻把少年郎拎了回来,仔细算算,贺兰固今年十八没到,小阿辞六岁不到,四舍五入,两人同龄人啊:“要不你个头,你信不信你现在再去问价,他能要你两百两?”

“什么?他怎么敢的!”

“因为你把好欺负这三个字,明明白白地写在了脸上,走吧,这城里也不是只这一家生意,再找一家就是了。”谭昭把人拖着走,“教你行走江湖第一条,出门在外,货比三家,省钱是每一个底层江湖人的致富之道。”

贺兰固:……

“行走江湖这么费钱吗?”

谭昭见少年郎不再挣扎,随即放手示意人跟上:“不然呢,穷文富武,这人学文呢,刚开始其实不费什么银钱,就是买点纸笔找个开蒙老师,几两银子就能解决,之后若要继续往上学,贫寒学子亦可抄书挣钱。”

“但学武就不一样了,你练筋骨需要找武师或者是江湖师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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