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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书屋 > 当穿到武林的宋兵甲变成大美人后 >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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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传神医鬼手鹤发童颜,白须白眉,年近百年却面如加冠,此人与画像如出一辙,果真是他,颤声吩咐弟子:“查他面皮。”

那湖海帮弟子年轻,一时泣涕涟涟,索性就在这里哭起丧来,在坟坑里将手掌揪扯尸体满是尸斑的面皮,最后又用小刀划开面上,底下真没别人,就是神医鬼手已经血液凝固不流动的皮肉,哭说:“是真的神医鬼手,少主。”

这群人最终走了。

临走时,路过地上绑着的臭虫,令狐危又狠狠踢了一脚,蹲身冷笑道:“他是你亲爹?这么护着?可惜了,你只是一只我踩死都嫌脏的臭虫,无用透顶。”

他面色如丧至亲,眼睛通红,自己不爽,要所有人跟他一起不爽。

同正邪不分的神医鬼手混在一起,连尸体都如此维护的人,能是什么好东西,令狐危羞辱完这臭虫,起身,无不恶意地讽笑道:“臭虫,等我们走了,劳你自己挣脱绳子,再把他埋进去。”

当时地上的林悯一直死瞪着他,眸如星火欲燃。

这双眸子,就算是生在包着厚厚脏绷带的脸上,也很是耀眼,后来,倒使令狐危记了这怪人许久。

很久很久,这林子里一直不缺的乌鸦飞来啄食神医鬼手躺在棺材里的尸体,林悯还躺在地上,趴在泥里,那帮混蛋没给他松绑,嘴里都是泥,连救命都叫不出来。

有人上来了,从坡下渐渐出现一个鸡窝一样的头顶,他那永远躲过大祸,永远神出鬼没的小孩儿哥回来了,站在被绑的像年猪一样,眼神已经挣扎到累的空洞的林悯面前,叹了一声,终于跟林悯说话了:“蠢。”

要挖就给湖海帮那群乌合之众挖,人死如同烂肉,一点价值都没有,不值得费一点心力。

“他并不值得你犯这个蠢。”小孩儿哥稳重又无情道:“你太蠢了。”

林悯毛毛虫一样,在地上扭啊扭的表示愤怒,嘴里塞着泥说不出骂人的话——合着这真是我爸爸!你他妈个不肖子孙!老子该你的!护着你爸的尸体!你还说风凉话!

说风凉话的小孩儿哥蹲在他身后,给他把绳子解了,林悯趴在地上,连抠带呕的把嘴里的泥都吐出来了,唾沫里都是灰褐色的泥水,一言不发,过去跳土坑里,赶走几只啄肉的乌鸦,最后再看了一眼裘老前辈的尸体,双手合十,做了个敬畏的揖,才把被那帮孙子翻开一边的棺材盖合上,幸亏便宜,要不然金丝楠木的他自己一个人还合不上呢,林悯苦中作乐的想,也不全是坏事情。

把人重新又埋进去,坟茔也恢复了原样,林悯跪着磕了头,起来背对着小孩儿哥说:“我要离开这里了,你跟我走吗?”

今天来这个,明天来那个,他们就算是正道吧,领头那个走的时候眼睛湿红,跟家里死了人一样,气成那样也没顺带把自己一剑戳死,明天不知道来哪个了,正还是邪,再来几个找死人医闹的,这条命就朝不保夕了,此地不宜久留,还是跑吧。

小孩儿哥没回答他,站在那里打量他。

林悯见他这样,便把心一沉,自己走了。

仁至义尽了,他总是不打一声招呼就出现和消失,根本没把自己当回事,老前辈,我尽力了,你这孙子还是儿子,我处不来了,我也护不了他,我连我自己都护不了,出去还不知道往哪儿死呢。

林悯就拿了六个铜板,裘佬儿木屋里,他翻个底朝天也就十二个,当着小孩儿面放在木屋桌子上六个,他拿六个,行囊里都是搜罗来的药材,还给他木屋里剩了许多药材,就这么缠着一身绷带离开了。

此处乃是蜀州,地势偏僻,前五毒教根据地,林中蛇虫多的吓人,他也不知自己该去何处,反正不能留在木屋了,先去市集上把那些药材低价处理了。

去了市集上,又有人在打砸抢掠,这回嘴里喊的是他们是天极魔宫的,林悯低着头挨着地面走过去,他不知此间行市,且这里这样民不聊生,作乱的人身上也穿的麻布衣裳,谁知道他们是过不下去的百姓还是……反正只要给自己头上套个什么,大家就不是人而是魔了,统共卖了八个铜板,林悯省着点,花了两个,买了四张黑面大饼,硬的跟石头一样,可他饿了,一路拨开嘴上绷带拿最坚硬的槽牙啃着吃,想着先回林中,去洗个澡,哪怕拆开绷带身上还是浑身烂,他也认了,路上不能这么臭啊,他要离开这里,找个安定的地方,总有安定的地方吧,他慢慢打听着。

包了一个多月了,该好了吧?

河水粼粼,阳光正好,近夏的时节,水没那么冷了,正正好是不要钱不费力的洗澡水。

林绿花红,倒影在这河床广阔的潺潺流水中,林悯解了那一堆拆下来得几斤的白色变作黑色的绷带,预备洗个澡,再把这些洗了,今夜就一边晾一边在林子里歇一夜,衣服还是别买了,没有经济来源前,凑合缠着吧,破布能遮羞就行,现在都是他唯一财产了。

脱的光溜溜,林悯试探着脚往下深,在浅水区里坐下,水清而暖,但还是低于人的体温,林悯打了个颤,拿一段绷布当搓澡巾,布料粗糙,还蛮有那效果,身上一层一层的黑痂往下掉。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

以前在家里太阳能底下洗澡,他可是浴室歌手来着,现在没手机放歌跟唱了,自己唱吧,林悯唱完《青花瓷》唱《菊花台》,唱个不停,人能出声儿才觉没那么抑郁,身上都洗干净了,唱歌的时候就发现自己不哑了,干净了的身上也白了许多,河中他的影子扭曲流动,林悯无不慨叹地想,裘老前辈要是在现代,干美白泥膜的和买生发液都赚的盆满钵满,偏偏在江湖上当医生,凄惨死于医闹,死了还要被另一拨医闹的挖尸,唉,真是时势造英雄,时势不稳,也能杀英雄。

嘎嘎嘎,河面好几只野鸭子向他游来,林悯眼睁睁看着领头的野鸭子看见他的时候呆住了。

苍天有眼,林悯活了这么多年,

仇滦走了,小孩儿哥却出现了。

林悯听见脚步声,警惕转头,人就在他身后站着,见是他,林悯才放松了身体,他真怀疑这小孩儿是不是真的是狼崽子或者狗崽子,是不是能嗅到自己身上味儿,怎么随时都能悄没声息出现在自己身边。

掂了掂手里两颗银锭,再把所有铜板又仔细的数了一遍,林悯过去将小孩儿哥一把拥住:“叔错了,以后再也不丢下你了,咱们一块儿上路吧,叔带你去江南,咱们再也不在这破地方了。”

小孩儿哥又将他推开,这回用的是双手,动作稍有慌乱。

而林悯才觉得他有点儿小孩儿样了,“哈哈哈”地坐在地上笑。

无能,窝囊,丢下小孩儿,心中多时天人缠斗所产生的郁闷烦躁都给他笑没了。

他笑了很久,好像真的有小孩儿在跟他玩,被逗的很开心。

虽然此位小孩儿平时走起路来如同一代宗师,说话做事老气横秋,惹得林悯时常都想管他叫哥,这会儿摸摸哥乱糟糟的鸡窝头:“生气啦?”

林悯没皮没脸,又一把扑上去抱住,拍拍:“叔错了好了吧,有好心人给我钱了,虽然我也不知道你们这边物价,但应该能撑一阵子,等出了这个鸟不拉屎的蜀州,叔路上想办法再弄点钱,咱爷俩应该能把将来的日子过好,叔养你,你给叔做个伴儿吧。”

小孩儿哥这回没把林悯推开,这是他最有耐性的一次,听完林悯说的话,还给反应了:“你确定?要我做伴儿?”

这嗓子,多着急,林悯想五六岁就这样,长大张嘴给人说话还得了,做出慈爱的老叔笑容,笑道:“当然,跟我走吧,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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