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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春丽也一样,如果她本质就是坏的,没有家人的拖累,她依旧会选择那条路。

想到之前奶奶跟他说的话,他觉得自己还需要更严格。

“你是学生,现在首要任务是学习。我说到做到,你和向民只能有一个上高中,咱们村上高中的名额只有两个。陈明友家有钱学习成绩又好,肯定要占去一个。不是,我想给你上你就能上的。你好自为之。”

宋向军念起前世的事情,还是不忍太过苛责她。

即使前世的春丽真的是嫌贫爱富,才自甘下贱当别人的小三,可她也确确实实养活了小弟,也孝顺了他妈。他们确实是得过实惠的人。

他还是愿意给她机会的。只是,也只能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等他走了,宋春丽看着他的背影,双拳握得死死的,指甲狠狠掐进手心,她却感觉不到疼。

她讨厌这种被人羞辱的滋味,他凭什么羞辱她?

不就是因为他养活一家人吗?所以,他才敢这么教育她!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他无能,她何必要自己辛辛苦苦考中专。要是他有能力,直接在县里给她安排一份工作,她就不用学得那辛苦了,都是他的错!

宋向军还不知道自己对春丽口下留情的话,却让她更加嫉恨了。

这件事情,表面上是解决了,就像大海里的一个小浪花,风平之后就归于静。可实际上却给两个人带来了影响。

向民虽然原谅了自家大哥,可却像是被刺激了一样,拚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下课问老师问题,成绩也有很大的提高,老师还专门表扬了他。

宋春丽觉得自己就像自行车的车胎一样,打得气太多了,稍不留意就要炸了。

她没想到这件事情没有把二哥扳倒,反而让他更有斗志,一看到他的脸,她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别提多憋闷了。

临江市市政府家属院,院子里的那棵梧桐树不知何时已经满了一片碧绿之色。

陈伊容一大早起来,刷完牙洗过脸之后,看到他爸坐在饭桌前等着吃饭。

她觉得自己一点做保姆的潜质也没有,立刻拉着陈援朝的胳膊撒娇,“爸,今天你做饭吧。”

陈援朝捧着一本□□语录,看得津津有味。头也未抬地说,“不去。”说完,还把她拉着他胳膊的手甩了甩。

陈伊容委屈地扁了扁嘴,她真的不想吃自己烧的菜呀。

她嗲声嗲气的,又撒娇又讨好的,陈援朝都不为所动,就是坐在原处不肯起来。

陈伊容委屈地一跺脚,怒道,“爸,你是不是嫌弃我了?”

陈援朝凉凉地看了她一眼:“我想提前享受一下女儿的孝顺。”

陈伊容:“……”

最后,陈伊容使尽浑身解数都没能让陈援朝再拿锅铲,只能瘪着小嘴,任命地走进厨房。

又是炒得灰不溜秋的大白菜,稠密的白米粥。

陈援朝丝依旧像往常一样毫不在意菜色有多难看,很镇定地吃了下去。

陈伊容看着他爸这毫不停歇的动作,咽了咽口水。她爸真不愧是军人出身,这么难吃的东西,她爸都能面不改色吃下去。而且,这一吃还就是半个多月。她不佩服都不行。

她皱着脸的时候,肚子叽里咕噜地叫唤起来,陈伊容在心里默念“这是山珍,这是海味!”,狠狠心一咬牙把菜吃了下去。

陈援朝见她乖乖吃饭,不再抗拒,也放下了心。

只要开了头,后面就不难了,陈伊容似乎是不经意想起来,“爸,你最近怎么都不买报纸啦?”

陈援朝听到她问这个,咳个不停。

陈伊容忙起身给他顺背,“吃个饭还会呛着,爸,你可真行!我又没有问很难回答的问题,你至于的吗。”

陈援朝摆摆手,自己喝了口水,“没事儿,刚才是爸想事情太入迷了。”

陈伊容神色有点复杂地看着他,回到自己位子上。

“爸,最近把报纸拿到办公室看了。哎,我的工作还是太清闲了呀。”

“白省长还是架空你?啥也不让你做?”

陈援朝点点头,“不过,爸已经发展了自己的一点小班子,不会任他摆布的。”

“你看着办吧。反正我也不懂。”

“嗯”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为什么会给男主制造那么多的错误。

是因为我看过太多的文,主角重生之后就把前世的记忆当成圣典,丝毫不怀疑是否是假的。

比如说,女主前世遇到一个渣男,重生之后,她拚命虐渣,然后和前世错过的男人在一起,我看文的时候总是怀疑,难道这个男人就一定不是渣男吗?未必吧!重生了也不能把90的智商瞬间提高到150,他们提升的其实是自己判断事非的能力,而非那些先知…………

好吧,我写这么多,其实就想说,我的男主智商虽然不是天才,但他也不是傻子,小天使们别抛弃他啊!嘤嘤嘤~

周末一大早,范菊花和宋春丽就到田野里一人割了一篮子的野菜。宋向民到山里砍了一捆柴禾。

虽然现在封山,禁止乱砍乱伐,可村民们还是可以到山上砍树干上多余的枝条当柴禾的,这样不仅能让树长直,还可以用来烧火,一举两得。

只是一旦过了秋收,就不允许队员进山砍柴了,要是被人逮到是会被批评的,到时候整个大队都会跟着蒙羞。

三人回来没多久,宋春丽就看到自家大哥扛着锄头回来。

她忙跑过去,一脸谄媚地问,“大哥,你拿着锄头干啥呢?”

宋向军把锄头放回堂屋门后,“翻自留地。”

宋春丽‘哦’了一声,她小声地凑过来说,“大哥,我和妈刚才在田里割野菜,看到陈大柱在山上打了一只野鸡。听说,卖到食品站,一斤能卖两毛钱呢。”

陈大柱也是林家村的,因为力气大,经常到山里打猎。照理说山是属于公有财产,山上的动物自然也是。可你也不想想,通常打猎都只能打到一只两只的,这么点东西够谁分的?

所以,除非是生产队里组织的大规模捕猎需要平均分配,个人打的通常都是谁打到就属于谁的。

宋向军‘唔’了一声。

宋春丽有些拿不准自家大哥的心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爷爷死了以后,他大哥整个人都变了,变得沉默寡言,脸上常常没有笑脸。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生气呢?

再加上之前的小偷事件,她发现大哥比以前聪明了不少,性子也没有以前那么冲动了。难道是因为爷爷的死让他瞬间长大了,人也变聪明了?

宋向军要是知道宋春丽的心思,估计只能哀叹了。前世的自己性子有点冲动,要不然自己也不会差点打死了人,更甚至还背井离乡了二十载。

就因为自己这冲动的性子,在香港那边经常惹得老板不高兴,甚至被辞退了好几次。直到后来,他意外救了大老板,大老板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帮他办了香港身份证,甚至还让自己做他的贴身保镖,工资直接翻了好几倍,他感激大老板的慷慨,发誓一定会好好工作。

可,保镖这工作,看似很简单,可做起来并不容易,不仅仅是要身手好。做这种工作的人,最忌讳的就是冲动,当初为了改掉这个毛病,他吃尽了苦头。

只是这些事,宋春丽怎么可能知道呢,她现在总觉得自家大哥变得特别冷淡,她潜意识里也认为自家大哥可能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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