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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和古朴大气的秦宫不一样,齐王的宫殿明明白白写着一个字。

“壕”!

齐王住所放着一尊比人还高的珊瑚,流光溢彩,珠宝的光泽感显示它价值倾城。底座是以珍珠镶嵌而成,俗话说人老珠黄,这么一处珍珠白得发亮,得每年都换一回吧。

看起来真有钱。

周老五不敢多瞧,快速瞄了两眼就收回了眼神。齐王有钱真好啊,肯定就是大王说的薇薇爱批潜在客户。

薇薇爱批是什么意思?

是他临行前新学的词儿,就是指齐王这种钱多人傻的。

见了齐王,周老五行了礼,他身后的伙计抬着两筐馒头上来,上面有白布盖着,刚蒸出来没多久,还热乎着呢。

“小人拜见齐王。”秦人纷纷行礼,神色恭敬极了,“咸阳出了一种新吃食叫馒头,我们好不容易带了馒头引子和方子出来,一路上差点被秦兵发现了”

明明是跟大王串通好的的事儿,但从周老五嘴里说出来,却跟走私偷渡似的。

这位中年人演技不错,讲起故事来一惊一乍的,非常逼真。

唬得齐王的注意力都集中过来了。

他坐直身体,微微前倾,“果真是名震天下的馒头?”

齐国和秦国一个在东边,一个在西边,齐王早就听说过馒头的名气,可恨距离甚远,一直没能尝鲜。这回可好了,有不爱国的秦人搞走私,总算把馒头给他送来了。

齐王要了一个馒头,表情非常满意。

唔,吃下去甜丝丝的,果真不错。

周老五:“还有老干妈辣酱呢,这是秦国长公子经营的。”

他及时奉上一碟酱,齐王此时心情不错,也笑着蘸了一些。

“嘶——”

辣味直冲舌尖,这味道刺激又霸道,差点让齐王以为是毒药。可眨眼间,辣味的痛感迅速转化为快感,咸鲜香辣的味道吃起来越发开胃,吃了就停不下来。齐王不由得大口接着吃起来,片刻间一个拳头大的馒头就吞入腹中。

论起嘴挑,有钱爱享受的齐王是挺挑剔的。

他吃出来这是和芥末花椒不一样的辣味,很香很纯正,不似辛辣的姜味,也并非主流的辣味担当茱萸。

“这辣味是什么制成的?”齐王问道。

周老五无奈地摊手,“这你得问秦国长公子,这个酱是他研发出来的,最近不停找人卖酱呢。”

“一介公子行商贾之事,也太掉价了吧。”

身价丰裕的齐王不是很理解这种行为,他就从来没有为钱发愁过。

“说起来,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周老五挤眉弄眼的,还故意压低了声音,“秦王得了个幼子,叫胡亥,疼得跟心肝似的,连长公子也得避其锋芒呢。这大儿子啊,爹不疼亲娘早死了,日子不就艰难起来了”

“长公子吃得不好,就日日靠着馒头蘸酱过活,这个老干妈的方子,就是这样吃出来的。”

如此半真半假的皇室秘闻,听起来跟真发生似的,胜过八点钟分家产狗血电视剧,听得齐王和后胜都非常有兴趣。

谁说男人不八卦呢?

男人八卦起来,能侃一整天都不带歇的。这不,齐王听得入了迷,叫宫人们整个海鲜烧烤上来,再热壶酒,边吃边聊。

“对了,烤肉的时候要加点老干妈辣酱啊。”

齐王一通吩咐下去,心想自己还听了故事,这趟买卖不算亏。老干妈好吃,搭配馒头一起买,还能打个九折!

他感慨道:“这些辣酱一坛只要三十文,真是好吃又便宜啊。”

幸好有舅舅后胜提醒他,不然他没见到秦人,就要和这等美味错过了。

舅舅真好!

作者有话说:

灵感来源百度百科,齐王建真的是个憨憨,舅舅说啥都听,舅舅劝他投降就投降,最后政哥不给他食物,齐王建被饿死了。感谢在2020-02-29 11:17:57~2020-03-01 11:44:1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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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哥不求仙(37)

◎秦王的手下在燕楚◎

燕国

“这儿的冬天可真冷啊。”

秦国领队的张富贵呼出来一口气, 顿时嘴边就升起了一片白雾。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裹紧了身上的皮衣。这件貂毛大衣是临行前大王派人给他做的, 穿着整个人都暖了。

貂毛难得, 摸上去顺滑无比,他的身上很暖和,心里也暖。

有这样好的大王, 谁能不为他臣服呢?

“快,辽东就在前面不远了。”他朝身后的伙计一招手,任由大雪落到了头发上, “这见鬼的天气真冷啊。”

小弟们搓了搓手, 冻得满脸通红,赶着骡子就往前走。这个东北的地方,连畜牲都嫌冷不想走了。

要不是大王念着辽东有几样宝, 才不会叫他们过来这处冰天雪地的地方。

那个指使荆轲刺秦王的太子丹啊, 做着一朝翻盘的美梦。但他不料秦王早有防备,当场使将士生擒了荆轲,还以此为由朝燕国狮子大开口,啃下了大片的城池。

一年前,秦王派王翦讨伐燕国,同年十月攻破燕都蓟城,燕王痛杀太子丹以求和, 随后带着大大小小的燕国贵族多到辽东一带。

燕国人都不知道,秦王为了排练活捉荆轲,训练了将近半年,写下了a, b, c, d若干方案。

他们也不知道,找上门来的商队,其实是秦国的间谍。

辽东土地广阔,山多林子多,秦军虽然知道燕王躲到此处,但实际上他躲哪儿了,还真不知道。而且此地寒冷,秦军因为气候不适应的原因,不敢贸然发兵。

大王有令,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若是白白把士兵们冻死,那才叫罪过。

张富贵握了握拳,下定决心要替大王当好先锋,摸清燕人的底细。

商队一行人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座燕人居住的小城,用两条猪腿的代价,贿赂守门的小兵得以进城。

燕人对外地人有防备之心,若不是小兵肚里没油水,被肉迷了眼,也不会容下这群身分不明的外乡人。

有钱能使鬼推磨,花了一颗金豆子,他们住进去燕人的驿馆。早在这个年代,各国之间货币不一样,但黄金已经是公认的硬通货了。

掌柜是个见钱眼开的中年男人,好不容易有肥羊上门来,他还“热心肠”地借了做饭的厨房和工具。

他盘算得极好,有了灶,不得烧饭吗?那就得跟他买点菜啊,地窖里放着的白萝卜也不贵,算他一金一筐就行。

可没多久,他的愿望落空了。

这群外乡人拿着做饭的釜子 ,从自带的陶罐里挖了一大块雪白色的膏脂,在火上一化开,猪油特有的浓郁香气就弥漫开来。

掌柜忍不住咽了口水,心中暗暗骂道:“这群狗日的,吃得真好啊。”

可领队的张富贵挑了挑眉,这才到哪儿啊,还没下猛料呢。

先以葱姜片起锅,再把五花肉切成薄片,放在锅里煎香,鲜红的肉片在油花里霹雳哗啦地炸开,闻起来就更香了。这并非普通的猪肉,而是秦国阉过的公猪,肉质细腻甘甜,骚味极少。

张富贵自豪极了,其他国家都没有这么好吃的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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