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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8节

 

他从马背上取下来一只篮子,然后选了一棵结果最茂密、然而生得很高的杏树。他蹲下来,说:“这匹果下马肩高才一米,杏树高,骑着它摘果子不靠谱。我吃点亏,给咱们娘娘当果下马,快摘,这儿人少没有人看见。”

张嫣捂着嘴在笑。

她爬上去萧靖的肩膀,以万岁一米八几的身高,坐在他脖子上确实比坐在小马的马背上要高。两人带了一个打野神器出来,竹竿上挂着一个网兜,瞅准高处向阳的杏子一扯,杏子稳稳当当地落在兜里。

“长得高的杏子肯定更甜。”张嫣捧着刚摘下来的果子,脸上露出惋惜的表情,“可惜这枚杏子被鸟啄了。”

“大自然的动物比人聪明多了。”萧靖不嫌弃,他在衣裳上擦了擦,直接咬了没被鸟啃掉的另一面,果然是很甜、汁水饱满。他说:“它们能瞧上的果子,味道肯定更甜。”

张嫣使劲一扯,又摘下来一个黄澄澄的杏子。她把杏子塞到他嘴边,问:“这个好吃吗?我看一堆里头数它最大!”

“好吃!”萧靖猛地打了一个寒战,酸得五官几乎要变性。卧槽,好酸的杏子,跟淘宝上面那个黑布林甜不甜似的。

这个杏子光长个头不长糖,酸得人牙齿都快掉了。

“杏子摘点黄的,再摘点红的。”他一边扶着脖子上的姑娘,一边提供技术指导,“红的杏子熟透了,这两天吃掉最好。稍微生点的杏子能做成糖渍杏脯肉,平日里当零嘴吃。”

大抵杏子不能一次吃太多,张嫣给他投喂了两三个杏子,没有再喂了。娘娘从万岁的脖子上爬下来,手里提着满满的一篮子玉巴达杏。

“这种杏子名不虚传。”她尝了一个,入口是酸酸甜甜的味道,让人吃着一个还想吃第二个。果肉是软的,口感非常细腻,是她吃过最好吃的杏子。

半晌后,她瞧着篮子里的四五斤杏子,有些发愁:“是不是摘少了,太后和太皇太后那里也得送一些吧?”

“给太后和太皇太后各分一斤,剩下的我们留着自己吃。她们若是爱吃,以后叫太监出宫过来摘便是。从皇宫到西山顶多是半日的功夫,便是日日来摘也不费事。”萧靖接过来张嫣亲手摘的这一篮子玉巴达杏,揉了揉她的胳膊。他问:“摘杏子累吧?”

小张连连摆手:“不累,不累,我们再摘两斤杏子再走。”

萧靖:“额,还摘啊?”

其实是他累了,他想休息。

小张那么大一个人,坐他脖子上,感觉好像压了上百斤的大山。他又不敢说,要是他说她胖,她肯定要不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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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喜欢吃西山的玉巴达杏,往后几日,每日都有太监出宫摘杏。

杏子熟得越来越多,皇帝将玉巴达杏当作贡果,赏赐给顺眼的大臣。他想起被捉来的图鲁、巴尔斯和阿拉坦,顺带给他们送了一回杏子。

“是你!”

巴尔斯看到万岁穿着衮龙袍,“刷”地一下子站起来。他反思自己被俘的原因,想过自己轻敌、想过明人狡猾……却从未想过大明皇帝会跑到丰洲滩,专门欺骗他,甚至给他下药。

“见了陛下,还不跪拜?”

有锦衣卫要把巴尔斯按下去,图鲁倒是识相多了,他愿意对着皇帝行礼。阿拉坦看着阿布,又看看阿巴嘎,小孩学着图鲁的动作,有模有样地行礼。

“不必多礼。”萧靖看到巴尔斯愤愤的表情,他没有太生气。巴尔斯不服气,也是常理之中。毕竟他使了阴招,才捉来巴尔斯父子。

“你们既然到了北京,好尝尝这儿的杏子。”万岁大方极了,“据说这个玉巴达杏是元世祖爱吃的,那么多年过去,味道应该不变吧。”

当年的蒙古人占据大都,将其定为首都。元大都的位置,正是如今的北京城。忽必烈爱吃的杏子,也许是真的存在过吧?

图鲁听闻摆上来的杏子是祖宗爱吃的,他捻了一枚,吃到嘴里,果香浓郁,十分美味。见他吃了没事,巴尔斯和阿拉坦才跟着吃杏子。

一时间,三个蒙古人吃着杏子,不知道该说什么话。

说自己向大明投降?太没有骨气了!

说自己誓死抗争?他们也不想死啊!

图鲁期盼能听到蒙古的消息,如他所愿,萧靖开始说话:“……近日鞑靼派遣使臣过来,朕欲与鞑靼签订国书。朕可以把你们兄弟二人放还鞑靼,但是鞑靼必须退出河套之地!”

“若是日后鞑靼再来犯河套,你们哪个被俘,格杀勿论!”

“二人?”巴尔斯差点跳起来,“我们不是三人被捉吗?我的阿拉坦不能回去蒙古吗!”

阿拉坦紧紧地抓着巴尔斯的袍子,他害怕极了。要是能回家,谁乐意在北京念书啊!

念书还是家里蹲的好!

小孩慌了,大声喊道:“阿布——”

“朕念阿拉坦年幼,许他在京城念书。这是朕的恩赐,也是仁德。”萧靖露出来一个特别欠揍的微笑,“念书是好事,多少人盼着念书明理。朕让阿拉坦以夷生的身份到国子监念书,膳食、

衣服、冠履、被褥等物由大明供给。”

他够厚道吧!

“夷生”在国子监是外国学生的意思,高丽、日本、暹罗等国的留学生,被称之为夷生。在明朝国子监念书的福利是很好的,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全免,每逢节日会有赏钱,若是回家还会有路费补贴。

不过对于阿拉坦而言,皇帝不说放他走,小孩估计是走不了的。

“为何要扣下阿拉坦!”巴尔斯握着儿子的手,表情十分愤怒,“要走就一起走!”

萧靖淡淡地说:“可是达延汗答应了朕的要求,他同意阿拉坦在北京念书。”

大家心里都明白,阿拉坦说是在京城念书,实际上是质子的身份。阿拉坦是达延汗的亲孙子,也仅此而已。达延汗有那么多孙子,他舍去一个孙子,换回来两个儿子并非是不能做到的事情。

没有人会认为,将来的阿拉坦能够成为了不起的蒙古大汗。连达延汗都不知道,他赎回来两个成年的儿子,却把最出色的孙子丢在北京。

巴尔斯离开北京的时候,他看着还没有半人高的儿子,狠心地说:“阿拉坦,以后你在北京读书,我会经常给你寄东西过来,家里会挂念你的。”

“嗯。”阿拉坦擦着脸上的泪水。

小孩住进了国子监的集体宿舍,他年纪小,又是鞑靼人,旁人对他的态度不太好。他结交到一个朋友,叫做朱新典。典哥儿跟他的年纪差不多大,自称从很远的地方过来北京读书。

阿拉坦混熟了之后,凑过去问:“典哥儿,你家乡在哪里?”

“我的家乡在太原!”典哥儿讲起自己的老家,“山西太原,阿拉坦你知道吗?太原跟京城是不一样的,从前家里吃饭经常有醋,等我学成之后,我回去太原当王爷!”

阿拉坦瞧着吃面狂放醋的典哥儿,眼神里露出羡慕:“真好啊,你长大能当王爷。”

他数着手指,他的阿布是济农,蒙古的济农跟大明的王爷差不多。可是他前头有哥哥吉囊,吉囊应该能当济农,他可不一定了。

“我不一定能当上王爷。”阿拉坦拍了拍典哥儿的肩膀,学着书里的故事,“苟富贵,勿相忘。”

典哥儿愿意罩着自己的同窗,拍了拍小胸脯:“苟富贵,勿相忘!”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1-11-29 23:58:50~2021-11-30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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