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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8节

 

苦功的。

只可惜,想要实现《礼记》里面“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理想社会何其之难?

反正乌林珠听懂了侄子背的书,她不认为现在的大清是书里描写的那样。乌林珠在心底胡思乱想:也许在好多年之前的先贤时期,那会儿的人们过的是这样的好日子?

在侄子期盼的小眼神中,乌林珠豪爽地掏出来两文钱。她指了指卖冰糖葫芦的老人,道:“你去挑一根大的,我要吃两颗冰糖葫芦!”

一根冰糖葫芦只有八颗,乌林珠吃两颗,讷苏肯能吃六颗。姑侄两人毫不客气地把一根冰糖葫芦干完,把嘴一抹,回家之后大人们瞧不出来的。

这不是乌林珠和侄儿第一次团伙作案了。

乌林珠出身在一个传统的满人家族,据说祖上是辉发部的国主呢!全靠着祖宗的庇佑,乌林珠的阿玛讷尔布混成一个世袭的佐领。如今朝廷以一百三四十人为单位设置佐领,佐领这个官职说大不大,大约跟后世的街道工作人员差不多。

有点小权,但绝对不是高官。

只是讷尔布前些年生过重病,他把佐领的职位传给儿子讷礼。父亲当家跟兄长当家是完全不一样的日子,阿玛当家的时候,乌林珠读过几本书,勉强比得上汉人的“大家闺秀”。等到兄长讷礼出去办差,乌林珠便学会承担家务,努力让自己看上去不是一个“闲人”。

当然,她不是两袖清风的人,她会趁着给家里屯白菜的时候弄来两个铜钱,然后奖励自己一根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她不怕被熟人瞧见,因为冰糖葫芦是侄子讷苏肯闹着要吃的,八颗山楂她只吃了两颗,讷苏肯吃了六颗。

为了两颗冰糖葫芦的事儿,家人能责备她吗?

那拉氏还没有穷到那种地步。

虽然也不富裕。

没有在朝廷上混出名堂的满人家族,活得都是很苦的。乌林珠全家是镶蓝旗人,他们无事不得离开本旗。旗人不得经商,起码在明面上不可以。大约皇上怕满人都去耕地,从而荒废骑射,底层满人是没有田地的,他们有朝廷发放的饷米和饷银。

在饷米和饷银这一点上,乌林珠特别羡慕阿玛、哥哥和讷苏肯。在旗的男人们都可以有饷米和饷银,连讷苏肯这种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都能拿到折半的银子。虽然层层盘剥下来,男丁拿到手的饷米和饷银并不算很多,但比什么都没有的女孩要强。

“怎么皇上不说格格也能拿银子和米粮呢?”乌林珠又在胡思乱想,“要是我也能拿到饷米和饷银就好了。”这样她吃饭的时候就能更有底气,吃得更多了。

乌林珠去到卖煤的地方,她拿出来一百个铜板当作定金,预定了两车好煤。她瞧见富有的煤老板用上带电的暖炉,打心眼里十分羡慕。

她多看了两眼,感慨道:“都说电器就是好用啊。”

近年来能用得上电器的人家是越来越多了,不只是王公贵族,一些较为富裕的人家也请人拉上电线。拉电线是一笔开销,电器是一笔开销,据说通电之后的电费又是一笔开销。这样的开销太大了,屋子里日日亮着电灯,夏天开电扇、冬天开电炉。

京城百姓们都说:“能用上电器的,那可真是花钱如流水啊!”

乌林珠家里没有电线和电器,阿玛说那个东西太贵了。不过旗人的衙门有电器,乌林珠趁着给哥哥送饭的时候多看了两眼,她学会了电风扇和电灯使用方法。

“用电风扇也很简单嘛,那样一按,风扇就转起来了。”乌林珠跟人吹嘘的时候说得绘声绘色,“还有那个电台灯就是好啊,拉一拉那根线儿,灯就亮了。”

邻居家的小伙伴们不知道事情,手帕交的姑娘们都夸乌林珠见多识广。

乌林珠顺利地预定到过冬的煤炭,然后背着两只大竹筐继续走在路上。鞋底沾了煤灰,她不太在意,反正她的鞋子本来就是黑色的。她出门的时候带了两只大竹筐,那是装白菜用的。

大概是因为天气寒冷,这个时节的白菜有些蔫,但做菜的时候摘一摘掰一掰,又是一盘好菜。乌林珠挑了满满两大筐白菜,心想外头有些蔫的菜叶子放进去坛子里面腌酸菜,等腌好了之后跟好菜叶子没什么两样。

她吃力地背着一大筐白菜,走了还不到一刻钟,身后的讷苏肯呼呼大叫:“姑姑,好重啊,我们歇一歇再走吧。”

“你怎么想得那么美?”乌林珠催促道,“赶紧的,我们回去吃口饭,下午再来买几筐白菜。”

一趟屯两筐白菜,再跑上这么几趟,便足足有一两百斤菜,足够全家过年了。为什么不推着木头车来买?车可不是每个家庭都有的大件!

等到皇上微服出巡的时候,他看到街上有两个一高一低的孩子,他们背着满满的白菜,格外引人注意。乌林珠走路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颗石子,险些摔得狗吃屎。背上的东西太重了,讷苏肯走得踉踉跄跄的,步履十分艰难。

“帮一把吧。”萧靖跟张嫣说,“那么小的孩子脊梁还没长好呢,就背那么重的菜。平日里看不见就当是没有,今日见着了,总不能不闻不问。”

张嫣瞅了瞅皇上神色的绸缎衣裳,又看了看小孩背上的竹筐。她的意思很实在:“您的衣裳耐磨吗?我觉得竹子的边沿挺锋利的,一下子能把外衣划破。”

萧靖想着还要去张家呢,他不好穿得破破烂烂地去。他心里有城算:“让侍卫去替那对姐弟背白菜。”

皇上出门带了那么多侍卫,小伙子们两手空空,正没有事情干呢。皇上一声令下,一个侍卫不动声色地窜到乌林珠身后,托起她背后的竹筐。乌林珠察觉到身后有人,她还没反应过来,侄子讷苏肯喊得跟杀猪似的:“你是谁?抢我的白菜?”

原来是另外一个侍卫想要接过讷苏肯的竹筐,替他拎着白菜。

萧靖连忙上前两步,冲着两个孩子解释道:“你们可是住那条胡同里面的?我也是旗人,姓金,我跟你家阿玛吃过酒,以前是相熟的同僚。今日在街上见着,我请身边的侍卫帮你们拿些东西,那么小一个孩子背那么多东西,瞧着怪累人的。”

皇上说的这话跟万金油差不多,跟谁都能搭得上话。

北京城里就是旗人多,他瞧着打头的小姑娘耳朵似乎有三个耳洞,更确定她家旗人的身份。乌林珠觉得身上的重量一轻,她回过神来,立刻感谢道:“多谢这位大人。”她赶紧拉住侄子讷苏肯,催促道:“快说谢谢大人。”

她看清楚了,人家穿得一身绫罗,还有侍卫可以使唤。这样身份的人哪里会抢她的几颗白菜?

“这点小事,不算什么。”萧靖毫不在意地说。

乌林珠瞧见对方带着夫人和侍卫出门,心道这样的不会是坏人,坏人没有如此豪奢的。她在前头带路,侍卫们帮他们姑侄把白菜搬到家门口。萧靖打了一声招呼,他让侍卫们把东西放下,然后带着人走了。

讷苏肯见刚才遇到的好人转身就走,问:“姑姑,怎么不请人进去坐坐啊?这位大人肯定跟阿玛很熟。”

“贵人肯定有事情要忙,咱们小门小户,不能耽搁人家。”乌林珠瞧见男人腰间的黄带子,她知根知底,她家从来没有认识黄带子的贵人。她估计今日是遇上好人,宗室老爷心地好,差人帮她把东西搬了一路,她应该知足的。

在这个世道上,好心人不多了。

作者有话说:

我没能想出来四爷为什么让那拉氏做四阿哥的侧福晋。

大概是那拉氏本人特别优秀?她在选秀的时候让四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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