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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旭表弟的心思好巧!等到秋天赏银杏的时候,我一定戴上!”罗若玉把匣子好生珍藏起来,以她的妆奁数量来说,能记住一套首饰可不容易。

“表姐若是喜欢,下次有了灵感我在做就是。”宋朗旭也没客气。

伯府嫁姑娘,要筹备的事情也不少,送完礼物后他就打算离开,反倒是路过外院时,碰到了二房的公子,名字好像叫罗恒朝还是罗恒熹来着?

因为朝熹对仗,所以他有点分不清。

对方显然很不爽宋朗旭,看着宋朗旭路过,甩了个白眼,扔下一句“谄媚”后扬长而去。

嗤!宋朗旭想笑,幼儿园排挤游戏,长大后倒是少见了。

这段小插曲很快就被他忘记了,有那功夫,不管是多背两页书,还是多练两篇字,都要比这个有意思。

只是没想到,罗恒睿为了这事,专门过来找他道歉。

“三弟他不懂事,年纪也还小,才会故意做出这等事的,我代他道歉。”罗恒睿满面歉意,趁着课后人少的时候对着宋朗旭说。

宋朗旭从题山题海里抬起脑袋:“什么?发生什么事了?”

罗恒睿一怔,苦笑着:“这倒是显得我枉做小人,扰乱你的心情了。”

“是啊,你不提我还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宋朗旭双手抱臂,“现在已经引起我的兴趣,快告诉我怎么回事!”

罗恒睿这才简略的说了事情经过,原来是三少爷罗恒朝在学堂内散布流言,说宋朗旭硬巴上攀附什么的,说的极其难听。

“没关系,他说的不是事实嘛!难道有假话?”宋朗旭摇头,“本来也是依靠罗舅舅的关系,我才能进浩然学堂的,别人要议论就随他去吧,进学堂是个引线,能不能学到东西才是我关心的。”

送上门的机会,难道还要刻意撇清丢掉吗?酒香还怕巷子深,难道有大儒说要收罗恒朝为学生,罗恒朝会断然拒绝,说要靠自己个人努力吗?

看他浑不在意,罗恒睿笑了:“是我不如你,如此豁达通透。”

“当然!”宋朗旭根本不会在乎这种事。

一场风波就这么无形湮灭,宋朗旭依旧按照严苛的行程表,督促着自己。就连李先生都看不下去,劝他出去转转。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本外的知识更广泛,而且有助于你们理解。”李先生举了例子,“比如有一年的考题是边关风景,不少学生连京城都没出过,更何况边关?瞎编都编不到点子上,白白丢分。所以出去走走有好处。”

基于这种建议,宋朗旭才答应了一块儿出去走走,去枫露山上进香赏枫叶的提议。

枫露山上遍植红枫,每到秋高气爽的时节,山路上全是闻风而来的游客,一边欣赏枫叶一边跟亲友游玩。

这次出来游玩本来是想约其他人的,可惜他们都各自有约,宋朗旭还犹豫着,蒋学文已经笑嘻嘻的毛遂自荐,非要一块儿去,宋朗旭也是应了。

更重要的是,蒋学文已经去过几回宋家,跟朗月碰过面,蒋学文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惊讶或者鄙夷,他这才敢带着妹妹一块出门。

“这,石阶,还要爬多久啊!”蒋学文呼哧带喘,手搭在膝盖上直喘气,实在受不了现在的高强度运动。

“让你平时多锻炼,不听是吧?听说后面的考试,一考考三天,连着三场,你这小身板怎么受得了?”宋朗旭习惯性打击他,听的蒋学文连连摆手。

“罢了罢了,以后我都听你的,该怎么练就怎么练,现在先让我喘口气吧。”

他们所在的位置是半山腰,并不是风景最好的地方,看他确实体力不支,宋朗旭避开人群,寻了个干净地,铺开自带桌布,在旁边休息。

既然是出来秋游,少不得要带着吃的喝的,蒋学文灌了一壶水,才觉得自己总算活了过来。

宋朗月铺开食盒,把自带的点心拿了出来,还分给蒋学文两块。蒋学文捏着点心感动的眼泪汪汪:“宋妹妹,你人真好,可比你哥强多了!”说完咬了一大口,炫耀的看着朗旭。

宋朗旭面上正经,肚里笑的不可开交,点心是按照人数准备的,偏偏里面放了朗月不爱吃的糯米粘,小姑娘不喜欢黄豆粉一咬满嘴的口感,故意拿出来分的。

朗月一回头就发现二哥瞧出她的小九九,双手合十祈求他别说出来,宋朗旭咳嗽一声,假作无事。

作为好哥哥,也要包容小妹妹偶尔的任性。

宋朗旭换了个话题,提到某一年的考题,县试内会要求写试帖诗,规定了韵脚,平仄,还有内容,大多数也只能写的平平无奇,中规中矩而已。而且考场之上,哪来那么多急智?多数是从平日写下的诗句中选些贴近的,略微修改。

他们两拼拼凑凑写了两首诗来,普普通通而已。反而是朗月,听完他们的诗句后自己学着写了一首简单的,平仄虽对不上,诵读起来却郎朗上口。

蒋学文被打击到掉色,平时学习拼不过同窗就算了,如今连个七岁小姑娘都不如?!太伤心了。

好在他心思也粗犷,没一会儿就不在乎了,一门心思要爬到山顶去,准备站在观景最佳角度,好好观赏过枫露山的美景后,重新写上一首。后半程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一个劲的往前冲。

宋朗旭落后几步照看妹妹,朗月人小腿短,速度又慢,速度跟不上,自然落后许多,他只能慢慢扶着走。

宋朗月吭哧吭哧爬了一会儿山,累的脚酸手软,最后实在爬不动了,摆摆手示意自己要休息。

于是他们靠在山路旁边,低着头顺气。

宋朗旭看蒋学文还冲在前头,也没理,等会儿他就发现了,要么停下等,要么倒回来,反正身边都跟着仆从,出不了什么大事。

他们身边也带着石头,赵管家还有叶嬷嬷,朗月的大丫头,人多势众。

宋朗旭正在按摩肌肉,袖口被妹妹扯了扯,他蹲下准备听妹妹说什么。

宋朗月用眼神示意旁边,顺着视线看过去,宋朗旭只看到几对夫妇,拖家带口的一起赏景。朗月用右手大拇指和中指圈起来,放在左手做出手环的式样,再次提示。

宋朗旭眯着眼睛,这才仔细的看过。那对蓝衣夫妇抱着的女孩,肉嘟嘟的手腕上带着一对金银错的银杏叶手环,式样小巧,别致精美。

宋朗旭自然还记得这东西,自家送的礼物怎么会忘呢!当初送给罗家大姑娘作为出嫁礼物,罗若玉还爱不释手呢!听说她在一次赏花宴上带过,大出风头。然后有一户人家特别喜欢,于是辗转着托人过来,邀请宋朗旭再设计一副首饰。因为使用者是小姑娘,宋朗旭特意设计的很纤细小巧,不会压年龄显得突兀。

今儿倒是巧了,能看到图纸变实物。他刚想点头,突然又想到不对劲,舍得专门给女孩设计首饰的人家,必定非富即贵,仆人怎么会穿戴的如此灰扑扑?

就说罗家吧,大夫人身边伺候的仆妇也是穿金戴银,超过普通的富户,而这对夫妻的衣裳浆洗的发白,连个银簪子都舍不得戴。

难道碰上拐孩子的?

不管是不是,宋朗旭都决心把人先拦下,不管谁家孩子丢了,都是锥心之痛,有疑问拦一拦,说不准就挽救了一户家庭。如果是他误会了,事后就好好道歉和弥补。

想到这里,宋朗旭正准备跟赵管家通通气,就看到对方已经迈步准备离开,他也顾不上这许多,跨了一步上前说:“站住!你要把我表妹带到什么地方去!”

对方一惊,倒退两步说:“什么表妹?你莫不是认错人了?这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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