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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阿方索并没兴趣听他表功,一听到苦行主教到了那里,他就知道这次瘟疫不是自己这边派出的人出力解决的了,毕竟去的只是几名牧师,甚至连个主教都没有。

“瘟疫是怎么出现的?”他更关心这一点,毕竟离王都也不是很远。

“据村子里的人说,他们见到了高级食尸鬼,柯恩大人也确实净化掉了一只。”牧师说着选择过后的真话,“不过柯恩大人说,他怀疑是魔鬼,因为他在长云领的时候也见到了一只传播瘟疫的魔鬼。”

这些确实都是真话,阿方索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也并没有感觉到有谎言的成份,于是点了点头:“柯恩大主教呢?”

“他还在村子里。”牧师低下头,偷偷地松了口气,“这次的瘟疫很厉害,即使有柯恩大人出手,也死了将近一半的人。柯恩大人想搞明白,这个瘟疫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你们就回来了?”阿方索皱起眉头。苦行主教还留在村子里,恐怕证明瘟疫并没有完全被消灭,或者是他担心还会再次复发,而他们派出去的人,却全部都回来了,没有一个想着留在那里,跟苦行主教一起把事情完全解决掉的。

牧师又出了一头汗,没想到阿方索会在这个问题上发难。这几年阿方索一心追求突破,已经不怎么管世俗的事了,也就是每年春耕出来祈福,没想到这次会对瘟疫这么关心。

“我们是想赶紧回来报告苏亚大人……这次,这次的瘟疫真的很棘手……”这句话要分成两半来听,他确实是想赶紧回来报告,但报告的是食尸鬼损失一只的问题;至于后半句话那也是真的,当地教堂里的牧师都被感染了,还是苦行主教治好了他。

他们也只是些牧师,自己都有危险啊。

阿方索不甚满意地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白都的日子太好过,把人都养懒了。而且这些人多数出身都比较好,对于平民自然也不会太关心……

难怪苦行主教总喜欢在平民当中挑选学生……阿方索叹了口气,因为只有这些人,才会传承他的理念,跟着他解救平民。否则,贵族即使加入教会,也脱不了贵族的本性。幸好他挑中的苏亚只是没落骑士家的后代……

阿方索一边想,一边转头向银色大厅的方向看了一眼。希望苏亚能够好好管理白都和这个王国吧,毕竟王族与贵族都是靠不住的,指望他们践行主的道,恐怕是不可能的了。

还有,那个下令焚烧村子的子爵,也不应该存在了,把他的名字上报给裁判所吧——魔鬼出现在他的领地,必然是因为领主堕落,处死他,也是避免给整个领地带来厄运。

不过苦行主教说在长云领也见过魔鬼,他说的魔鬼,应该不是指之前传出来的所谓“杀死礼仪教师”的那个吧?最近因为这些传言,白都的贵族也有些暗流,或许他应该见一见苦行主教,问问他长云领是不是真的出现了魔鬼。

只可惜,长云领那个地方原本就号称在深渊入口附近,即使真的有魔鬼出现,但无法过分苛责领主……

阿方索想着苦行主教的时候,柯恩大主教刚刚接到一只传信鸟。

灰色不起眼的小鸟落在他掌心,立刻就变成了一张折起来的纸,纸面上密密麻麻写着一堆字,柯恩大主教一展开,就有一个陌生的词汇落入眼中:炭疽。

看完这封信,柯恩大主教的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他把这里的瘟疫情况用传信鸟详细告知了伯爵小姐,而伯爵小姐竟然真的知道这是什么病。她说治好的那些大部分都是皮肤炭疽,本身就属于轻症,而死去的那些属于肺炭疽和肠炭疽,还有继发败血症的,则是重症。

这跟他的观察是完全符合的,事实上那个继发败血症的,如果不是他在伯爵小姐那里学到了血液的各种细胞,他也无处着手。但即使他格外大量繁殖吞噬细胞,也仍旧有重症病人无法救治。

倒是严格的隔离和增强免疫力,避免了后续感染,救了不少人。

还有,伯爵小姐说这个病是青霉素可以治疗的,假如他手里也有青霉素……

算了,即使伯爵小姐,现在手里都没有现成的青霉素了。已经死去的人无法再挽回,要考虑的是活着的人。按照伯爵小姐的说法,这种炭疽杆菌生命力极其顽强,在土壤中可以休眠的状态存活十几年,也就是说这个村子里现在虽然没有病人了,但却可能仍旧有病源,说不定什么时候还会爆发!

这真是麻烦。

而且还有另一个麻烦——柯恩大主教的目光落在面前的一具尸体上。

这东西像条狗,但头颅和面部却有点像人——食尸鬼。

在死人过多的地方出现食尸鬼并不稀罕,但柯恩大主教总觉得这次的食尸鬼来得太快了。何况这里离白都并不太远,当地还有教堂,真的应该出现食尸鬼吗?

而且——柯恩大主教看着食尸鬼的头部,那里已经被切割开来,露出了里面的大脑。食尸鬼不是魔兽,并没有魔晶,只有与普通野兽一样的大脑。但是这一只食尸鬼的大脑上,有着蜘蛛网一样的黑色花纹。

柯恩大主教看过普通食尸鬼的大脑,那是没有什么花纹的,只有灰白色似乎马上就要腐烂的一团脑质。

这一只食尸鬼,跟普通食尸鬼是不一样的吗?

春天来了(一)、春雷响起,长云领的冬天结束了

传信鸟再次回到长云岭的时候, 风月已经开始了。

陆希、金羽和伦吉尔在城堡后面的空地上一字排开,前方高高低低用绳子悬挂着一块块的小石头,都被风吹得晃晃荡荡。

呯呯呯呯呯呯——

一连串枪声响过, 有些小石块被打得残渣飞溅, 有些却还悠哉游哉地悬在绳子上晃悠,显然没有击中。

“唉——”金羽放下手臂, 发出哀叹, “还是不行。”

这个“手枪”比“步枪”可难多了,主要是准确率实在太低。当然,不怪枪,怪她自己手臂力量不够。

“不是力量的问题。”陆希的成绩比金羽强点但也有限,“还是你没有摸清规律。”想光靠力量抵消后座力,连伦吉尔这样练过的, 能抡锤子打铁的都不行。再说这种燧发式的左轮, 也没个制退器, 那就更难搞了。

与其想着怎么跟后座力掰腕子,不如摸清规律, 把影响减少到最小。

当然, 理论知识她都知道, 实际操作起来效果如何那就另说了。你看她叭叭的能说会道,命中率也就那样嘛。

“我觉得这个准头还不如□□。”伦吉尔在三人当中算是臂力最好的,也很头疼。让她动脑子找规律, 好难啊……

“但是,首先这个比□□更好携带。”陆希撩起裙子, 直接把□□插进了长袜里。虽然说现在的裙子都是有裙撑的大摆, 但你把□□搁哪儿?袜带可吊不住那么重的东西。

“其次, 它有保险。”只要关闭保险, 可保证不会打到自己的腿。

“再次,它发射更快。”一次六发子弹完全可以在顷刻之间倾泻而出,而□□虽然也能装备同样的箭,但发射速度大概只有左轮的一半。而且你以为□□就很容易操纵了?用得不熟练一样打不准。

综上所述,对她来说,这实在是目前最好的防身武器了,只要距离足够近,哪还需要瞄准,扣扳机就是了。

“那个制退器是什么东西?”伦吉尔一反学渣的厌学状态,兴致勃勃地问。

一涉及到武器,女骑士侍从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可惜陆希向来打击她不遗余力:“别好高骛远,先把现在的武器精度提上去吧。而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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