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他们(四)
2011年10月15日天气晴
每次举办校运会时,运动场都会吵翻天,旗帜高举、人潮涌动,到处都是声嘶力竭的呐喊,真搞不懂他们在兴奋什么。
我最搞不懂的人是墨鱼,她明明也是参赛选手之一,比赛前半小时不热身反倒举着个望远镜东张西望,不时还妨碍我热身,拉着我偷窥别人。
高一上学期结束之后,我和她基本没接触了,毕竟座位隔得老远,但她现在热情和熟络得好像我们仍然是同桌。
“快看快看,西北方向,距离一百米,那个穿着白色背心红色短裤的男生,好帅啊!”
我说:“你分得清东南西北吗?”
墨鱼呲牙一笑:“我分得清谁帅,看嘛看嘛。”
她直接把望远镜怼到我鼻梁上,硬要我看她口中所谓的帅哥。
我之前没接触过望远镜,这一凑近就有种正常视力者戴上近视眼镜的眩晕感。
墨鱼说拿稳不要晃就不会晕了,我适应了一会,运动场另一边的景象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
我看见女孩们的头发丝在与风共舞,看见男孩们的汗珠沿着下颌角滑落,看见体育老师右手摆弄发令枪左手狂挠屁股,看见守门的大爷抠完鼻孔把鼻屎抹在门框上,还看见……
一个高挑清瘦的男生迈着散漫的步子从那扇大门走了进来——陆骐然破天荒把他那非主流厚刘海剪了,露出完整的深邃的眉眼。
霎时,我的双眼感觉从泥潭跃到了清泉中,迎来洗礼。
不不不,肯定是守门大爷的举止太不雅观,在对比下我才会觉得陆骐然好看。
都是瞬间的错觉作怪。
远处的他忽然微微转过头来,视线似乎要和我对上,我放下望远镜,还给墨鱼。
“没什么好看的。”
“你是不是没看到啊?”
墨鱼还想继续搜寻帅哥们的身影,我苦口婆心地劝阻她:“你现在不热身,待会比赛时腿抽筋了我们班还怎么拿第一?”
“我才不会腿抽筋!”墨鱼撅了撅嘴,又傻笑着拍我的肩,“况且我们班怎么可能拿第一,我早就打听过了,五班有一个校队的,二班有两个校队的,而我们班零鸡蛋,纯凑数,重在参与得了。”
重在参与。
在我过往的人生中,没有任何一项比赛我是为了“重在参与”而参加的。
既然选择了出发,就必须风雨兼程,为第一奋战。
我不再管墨鱼,独自到人少的角落压腿。
检录时,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冤家路窄——我又碰见路人甲了。
但他不是要参加比赛,而是给他的同班同学兼女朋友打气。
“我女朋友可是校队的,这两天轻轻松松就拿了女子200和400米冠军。啧,就你这小身板,怕是会一跑就折,要不要我让我女朋友放点水?”路人甲冲我说这些话时,眼神里充满挑衅和轻蔑。
我懒得跟他废话,默默翻了个白眼,背过身去。
说实话,他女朋友很漂亮,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夏日阳光美,想必平时有坚持刻苦训练,真不理解这样好的女孩怎么会偏偏瞎了眼看上他。
虽然我是第四棒,但枪声响起的刹那,我全身的每一根神经每一个细胞也都跟着第一棒的人绷紧了。
记得参加乒乓球比赛那会,教练总说我容易在赛场上过度紧张,得学会放松。其实道理我都懂,但我始终做不到。
我的身体不由我控制。
为了缓解这种情绪,我蹲下来重新系了一遍鞋带——鞋子是今早放在我桌面上的,陆骐然竟然真的把它洗得跟全新的一样。话说我感觉他的家境应该不富裕,男生们之间流行的那些运动鞋潮鞋没见他穿过,他好像就只有两双普通的白色帆布鞋,轮流穿,不过鞋面倒是没见脏过。鞋盒里还有一小簇淡淡飘香的桂花,我忘了是不是自己之前放进去的。
我们班和其他班的差距越来越明显,到第三棒时,已经处于倒数第二的位置,而倒一是掉了棒的五班。
我终究醒觉,这场比赛不是个人赛而是团体赛,不是光凭单打独斗就可以接近胜利的。
但——即便是这样,我也要拼尽全力。
从墨鱼手中接到棒之后我就奋起直追,虽然我比不上体育生,但能跑赢绝大多数非体育生。半圈过后,我就从倒二追到了第二,而在我前面的是路人甲的女朋友。
她像磁铁的正极那般深深地吸引着负极的我,我的精神充满了前进的动力,可是……
我的身体提供不了足够的能量。
今早起床,我发现大姨妈很不合时宜地到访了。
现在每一次抬腿,我都能强烈地感受到体内的鲜血在往外喷涌,顺带拐走了我的气力。
我的双腿愈发沉甸甸,像有个人抓住它们使劲往下拽,而它们却怎么都逃不掉。
晴空万里,阳光炽猛。
红色的跑道,斑斓的旗帜,青春的面孔……四周的一切一切,都在我眼里逐渐变得模糊不清……
“噗”的一声,我重重地摔倒在跑道上。
眼看着第一名离我越来越远,一个又一个选手超过我,而我却连对自己不争气的双腿生气的力气都没有。
疼,烫,累。
好希望自己此刻只是一滴无人知晓的水珠,随着阳光的烘烤而蒸发、消失……
可是,就在我要放弃时,我听到周围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孟林霖!”
“加油!”
“孟林霖,加油!”
此起彼伏,振聋发聩。
我转过头,看见跑道外都是我们七班的人还有罕见的不穿裙子的花姐,在拿着拉拉棒为我加油打气。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下学,一个人去补习班,一个人去练球,一个人去练琴……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度过了很多年。
这是第一次有人敲开了我的房门。
在我独善其身的青春里,这是第一次有人敲开了我的房门。
这种感觉就像——那颗与最邻近天体也相隔着一千光年的遥远距离,银河系里最孤单的恒星——cx330,被发现了。
对此,我竟然有点想哭。
当然,我才不会哭。
我咬咬唇,双手撑地爬了起来,在大家的助威声中瘸着腿一步一步走到了终点。
有人会懂这样的感受吗——当我花光所有力气迎着风走过那短暂又漫长的几十米,一个美妙的妄想在我脑海里诞生——“意气风发少年时,鲜衣怒马似锦华”这样的诗句是为我而写的。
只为我而写。
满腔热血终结于路人甲的嘲讽。
他扯着嗓子跟他的兄弟们说我刚趴在地上的样子好像癞蛤蟆,他的兄弟们大笑着附和他。
我置若罔闻,但心里无比难受,只要再多一声冷笑,我就会随时重新倒下。
幸好,墨鱼在终点抱住了我。
她搀扶着我去到帐篷下休息,很快,校医赶过来替我治疗破皮流血的膝盖和手肘。
就在包扎的时候,跑道终点那传来了起哄声,我望过去,一群人围在一起,根本看不出发生了什么。
直到花姐和其他老师过去解散人群,我才知道——陆骐然和路人甲打架了。
这件事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毕竟陆骐然一向比我更不愿意和别人产生交集。
我猜测会不会是喜欢到处招惹别人的路人甲手贱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