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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书屋 > 重回七十年代后我爸成了我二叔 >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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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你大哥不是快了吗?”

沈良轩记得,李志红的大哥今年就会娶亲的。

“快什么啊,”李志红叹了口气,声音更低了,“你是不知道,我们两家没谈拢,之前说了的彩礼是一百二十块钱加其它东西,可现在反口要我们拿两百块!”

“我也不怕你笑话,”李志红一脸愁,“咱们家三兄弟呢,家里存款就九十块,因为紧着大哥成家,还有三十块都是向七大姑八大姨借的,可现在又多出八十块来,我爹妈昨晚气哭了,大哥连夜过去说两人的事就算了。”

沈良轩一愣,不对啊,李志红大哥明明婚事很顺利的。

转眼一想,他都能重来,那很多事自然发展不一样。

“那边同意了?”

李志红翻了个白眼,“人家恨不得我们不答应呢,等着吧,说不定下个月,那边嫁的就是比我们家富不少的人。”

说完,他又叹了口气,“我辛辛苦苦才攒一块钱,你说谁家姑娘愿意嫁给一个身上只有一块钱的汉子?”

“没事儿,”沈良轩喉间一哽,使劲儿拍了拍李志红的肩膀,“我一定让你娶上媳妇,好好过一辈子。”

这话怪怪的。

李志红眯起眼,“你是不是在占我便宜啊?”

这种话,父母才说得多一些。

“胡说,”沈良轩一脸正经,“我是在激励你加油!”

“屁!我看你皮痒了!”

李志红脱下鞋子就往沈良轩身上招呼,沈良轩撒腿就跑,“你怎么还学你妈拿鞋子抽人啊!”

旁人回头一看,也都笑出声。

李志红红着脸穿上鞋,指着跑了一段距离的沈良轩大声道,“我看你是病好了!来,是男人就来打一架!”

“李志红,你是不是要和沈良轩比谁的鞋子大啊?”

有年龄相仿的青年在一旁大笑道。

“胡说! 明明是比谁的鞋子更耐打!”

“闭嘴吧你们!”

李志红直接脱下鞋子,冲着那两人搭话的人打过去。

几个青年肆意跑动着,阳光下,他们的笑声让不少人嘴角上扬。

沈从石远远地看着像猴子一样灵活的沈良轩后,也跟着一笑。

重回七十年代

沈从石人高马大的,即便人到四十,可这身板在众多人之中,瞧着也显眼,沈良轩余光扫过,顿时认出他来。

他给李志红打了个手势,还想揍他的李志红一瞧见手势方向的人后,立马穿上鞋子,和那几个青年亲亲热热地继续往前走。

他从小就怕沈家三叔。

“三叔。”

沈良轩小跑到沈从石身旁,他身高虽然和沈从石差不了几分,可论身体的结实度那就是被灭k的份。

他像个营养不良的瘦猴子,沈从石像个作战的将军。

瞧着向来怕自己的侄儿,主动过来给自己打招呼。

沈从石的心软了几分,不过面上却带着不满,“男儿就该身强体壮,瞧瞧你这身板,我一拳头下去,你都爬不起来,没事儿多养养。”

“是,”沈良轩露出一口白牙,感受着沈从石别扭的关心,“三叔,你这是去哪儿上工?”

沈从石身上拿的工具,就和他们不一样,一看就不是去村西。

“村里又要来知青了,原本的知青所只有两间房能住人,队长让我们几个把剩下那间重整一下,你去忙吧。”

沈从石见时候也不早了,他们还得上山砍木料,所以便赶着沈良轩快走,沈良轩听话地和他告别,接着去追李志红他们了。

“你侄儿还挺亲近你的。”

脸上有一道疤痕的黑脸男人,在一旁瞧了他们一阵,在沈良轩走后,疤痕男人略有些羡慕道。

“那是,”沈从石一脸得意,“这可是我亲侄儿,和我大哥、大嫂一样,都是实诚人。”

“我那两个哥哥的孩子就不爱搭理我,”疤痕男人抬手摸了摸自己脸上的疤痕,“都怕我。”

他叫黄三儿,因为在家排行老三,后来因为摔破了相,人又黑壮,所以就被人叫黄老疤。

他的老婆因为生孩子一尸两命,自那以后,他也不愿意娶了,村里人没人愿意和沈从石有过多的交集,可黄老疤却十分喜欢他的性子。

一来二往的,两个独来独往的大老粗,就经常在一起干活。

“那是你本来就凶巴巴的,”沈从石略骄傲地摸了摸自己棱角分明的脸,“我年轻的时候,怎么也算是咱们生产队里的俊男。”

“滚!’

黄老疤呸了一声。

和李志红干活除了耳朵,其余地方都不觉得累。

他就是个话痨子。

不过好些年没听对方唠叨的沈良轩,这回倒是不嫌他唠叨了。

“我想过了,我大哥不娶妻,我就不着急,大哥对我们好,我可得紧着他。”

李志红握着拳头,红着眼道。

弯腰干活儿的沈良轩,“嗯。”

“我弟弟比我还小两岁,他也说不着急,这回咱们被人摆了一道,我都记着呢,以后谁好谁不好,谁能说得准是吧?”

李志红抱着杂草扔在一旁,问道。

“是。”

沈良轩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不行还是把草帽戴上,”李志红回过身见他出汗有些厉害,于是拿起旁边的草帽递过去。

“算了,干着活戴这个,越戴越热。”

有些重。

沈良轩摆手。

李志红见此往旁边一站,“你到我这边来。”

他那地儿过去一点就有一山崖,崖上有不少树木,这树荫下来正好有一块地是避着日头的。

“行。”

沈良轩和他换了位置,正准备干活儿,就听见有人阴阳怪气地在侧边说了一句,“哟,瞧瞧人家,和自己亲叔叔干了一架后这么快就来上工了。”

“你说什么呢!”

李志红把锄头一扔,指着对方骂道。

“我说你了吗?”

牙齿有些龅的青年拄着锄头,冲李志红翻了个白眼。

这人也是沈家的,但也不是血亲,他叫沈自健,是沈家自字辈的,排行在良字辈下面,按照辈分,沈自健得叫沈良轩一声叔叔。

沈良轩向来和沈从山家走得近,说得不好听,就是瞧着沈从山家的日子不错,喜欢抱人家大腿,打小就是沈良国和沈良军屁股后面的小跟班。

“以前”没少跟着沈良国和沈良军欺负沈良轩。

“你就差指名道姓了!”

李志红怒道。

周围干活的人多多少少往这边瞧了。

“那也没真的指名道姓。”

沈自健轻嗤道。

就在李志红想冲过去揍他两拳时,沈良轩一把拽住他的手臂,低声道,“他就是想激怒你,别上当。”

接着看了满脸挑衅的沈自健一眼,声音略高道,“诸位,你们要是干活干得好好的,一条疯狗忽然冲过来对着你们狂吠,你们会幼稚到和它对着叫吗?”

“那咋能呢!”

吴三婶儿家的大儿子吴旺家立马接了一句,“那不就和疯狗成了一路货色了吗?”

这话惹得众人哈哈大笑,他们意味深长的视线掠过脸色铁青的沈自健。

“也是,”李志红顿时得意起来,瞟了怒气冲冲的沈自健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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