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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隻扭过头看窗户的方向,心想这朝南和朝北还真是不一样,我已经说不上来上一次见到刺眼的太阳光是什么时候了。
每天神志恍惚地醒来,再像灵魂出窍一样去挤公交,太阳从东边换到西边,然后在一片黯淡的天光里回到住的地方。
一想到这样的日子还要重复几十年,我每次都恨不得把眼睛一闭,马上就能过去。
关于昨晚是怎么回来的,我已经没有印象了。
我隻记得,我带着裴以北七拐八绕地找了很久那个卖炒粉干的大爷,就是找不到。我说再走过一个拐角一定能看到他,裴以北说同样的话我已经说了不下十遍了。
我们争执不休地走着,最后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我于是妥协下来,和裴以北就近吃了顿烧烤。
然后……然后发生了什么来着?
我才把左手抬起一个很小的角度,忽然一阵迟钝而强烈的酸痛感袭来,我的手往下一沉,一巴掌拍到了自己的脑门上。
一定是裴以北那台电脑的功劳。
我翻了个身,背朝着窗户,不仅腿上传来一阵淤青的钝痛,脑子里也好像翻江倒海一样,飘过了一阵耳鸣。
我的视线掠过床边的沙发和茶几,再掠过浴室和厨房的夹道,落到了一双整齐摆放的拖鞋上。这么看来,应该是裴以北送我回来的,她留下了朴实的拖鞋,穿走了好看的高跟鞋。
我想起来了,昨晚的烤玉米又香又糯,我啃完两个之后,兴致大发,又点了好几罐啤酒。然后……就断片了。
我打了个呵欠,又过了五分钟,才从床上爬起来。准备进浴室洗漱之前,注意到厨房的灶台上摆了两个白色塑料袋。
作为正在衝击一线的城市里勤勤恳恳的打工仔,我一眼就认出这个包装是外卖,并且是米线、汤面、麻辣烫之类的。
我拆开塑料袋,发现是一碗红豆粥,隔着塑料包装,摸上去还是温热的,旁边还有一盒小笼包。
“早餐记得吃,还有,渴了就多喝水,别喝酒。”
我放下这张落款是“裴以北”的便签,纳闷她是昨晚没走,还是今早来得早?我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
洗漱过后,我一个人盘腿坐在沙发上,把红豆粥和小笼包吃了个精光。
我抽了张纸巾边擦着嘴巴,边去窗台上拿回了那张被洗衣机卷过的名片,它被太阳晒得皱皱巴巴的。
我举起硬邦邦的名片,抖了抖上面的纸屑,对着斜射进房间的阳光辨认出了一串手机号码,拨了出去。
裴以北很快就接了起来,电话那头传来模式化的声音,“喂,您好,律师事务所,请问是哪位?”
我撇撇嘴,憋住了笑声,等她又重复了一遍,才说,“裴律师,在干嘛?”
“原来是你,你怎么有我的工作号码?”
“你给我的名片啊,你忘啦?”
“哦……我早上送早餐过去,你是装睡还是真没醒?总之看你睡那么香,我就没叫你。你看到早餐了吗?我就放在……”
“我都已经吃完了,小笼包的馅有点咸,红豆粥倒是甜得恰到好处。”
“嗯,吃了就行,你还有别的事吗?我现在有点忙。”
我摇摇头,愣了几秒,才说完“没了”两个字,她应了一声,就迫不及待地挂了电话。
我低下头,只能跟熄灭了的手机屏幕大眼瞪小眼。
这一天我做了很多事情。我把两份翻译文稿做了校对,发给了甲方,之后开始着手翻译新的一份。
同时,我还上网搜了很多关于拐卖儿童的案例,也对相关法律做了点功课——
我作为被拐卖儿童,在法律上对养父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
更重要的是,我在南亦嘉的遗物里找到了一本相册,里面有我小时候的照片,大概隻到四五岁过,再往后就没有了。
坦白讲,照片里的小孩年龄太小,笑得又那么开心,我不是很能认得出来究竟是不是我。
我从相册里抽出一张照片,举着站到浴室的镜子前,把嘴角咧到了跟照片里的小孩一个角度——看不出像不像,倒是很傻。
我像摘掉一副面具一样收起假笑,面无表情地坐回了沙发上,仔细想想,能被南亦嘉珍藏这么多年的,应该八九不离十吧。
还能有谁?当然是我啊。
下午我收到短信,晚上的家教暂停一次,正好如我所愿。我打算回公寓收拾点行李,再通知室友我搬家的打算。
事情进展得出奇顺利,我回到公寓里,玄关处的啤酒罐已经被收起来了,茶几上的还在,但是洒出来的啤酒沫被擦掉了,擦得不是很干净,留了一个印。
等我收拾完近期要用的东西,她也差不多时间下班回来了。
当时,我正趴在二楼的栏杆上玩手机,先是听见她有说有笑的声音飘过来,然后才看到她的身影。
她一手提着皮质提包,一手拿着手机,用的是有线耳机,两条耳机线随着她的动作一晃一晃的,我用手指头也能猜到是在跟那群网友聊天。她走进客厅,把提包甩在沙发扶手边,坐下来继续聊天。
我把行李箱从二楼搬下去,楼梯太窄又太陡,显得我走起来一瘸一拐的。
她抬头瞥了我一眼,笑着问我是打算出门旅游吗,就好像昨晚的事情没发生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