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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大冒险(下)

 

保安的时候见的可多了!

――读个屁书!你有钱吗?!你在这里还呆的下去吗?!哥之前教你的就忘了?不要和读书多的人打交道,别跟哥一样被别人坑了都不知道!!就是要去冒险,去大城市,然后永远别回来……

――你还年轻,又能吃苦,往死里干个几年,也许就能熬出头了……

――到时候,谁也不知道你是哪儿的人,谁也不管你曾经做过什么,反正有钱就好办事儿!

――哥还想吃你的喜酒,做你儿子的干爸爸呢!

……

他无聊地用手去拉行李袋上的拉链。

拉开一个口子,又拉回去,反复几次,他竟然找出了一点乐趣,便乐此不疲地机械地重复着手中的动作。

直到,面前出现了一双黑色皮鞋。

他慢慢抬起头,与面前的巡警对视着。

巡警拿着一根警棍在他面前晃悠,“观察你好久了!蹲在这里干嘛呢?”

他低头,将拉链拉上,提着行李袋站了起来,“对不起,我这就走。”

“等等!”

叶闯握紧手中的行李袋,指甲将手心掐出一个个半月形痕迹。

巡警走到他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少年,少年眼里的倔强和警惕让他感觉有些好笑。

“身份证拿出来。”

叶闯默了一秒,然后从上衣口袋里掏出身份证,两根瘦长的手指夹着,递给了面前的巡警。

巡警接过,首先是被身份证上的那张照片给惊住,照片里,少年的眼神宛如两支羽箭射向你,这是跟摄像师有多大的深仇大恨啊?

“叶闯……”

少年并不回话。

“才18岁?”巡警惊讶地看他一眼,然后又看向手中的身份证,“喔……是b城人啊……”

收起警棍,巡警把身份证还给他,顺势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是第一次来a城吧?”

他抿着唇,还是不说话。

巡警将双手背在后头,“迷路了?”

叶闯抬头看他一眼,又挪开了视线。

“这里有认识的人么?”

他的右手动了动。

巡警这发现了他手心里攥着的纸条,终于等到少年开口。

嗓子已经哑得厉害,却努力做到吐字清晰、声线稳定,他问:“能不能借给我你的手机。”

黑哥接到他的电话的时候,正在酒桌上陪那些老板们喝酒。

喝得已经神志不清,差点没听出他的声音。

“不好意思啊,哥忙着忙着就忘了……”

“没事。”他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道。

“再等哥半小时,哥一定过来接你!”

“嗯,”他道,“我在a出口等你。”

那天晚上,叶闯坐在出租车上,黑哥精神昂扬地跟他介绍着路过的地标建筑。

尽管语序颠三倒四。

他将额头靠在玻璃窗上,橙黄色的光芒飞快略过他的左眼和鼻梁。

楼确实很高。

身边的车子也开得飞快,红色的尾灯远远看着特别好看。

后来叶闯爱上机车,说不清楚是因为喜欢飙车时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还是因为那天他刚到a城时看见的那辆摩托车闪烁着的红色尾灯。

从学徒干到师傅,他用了两年。

从师傅干到老板,他也用了两年。

用这四年积攒下来的积蓄,加上黑哥的关照,他有了自己的店铺,取名“凌华”――是他母亲的名字。

开始只是修修家电,店里只有他一个人,从早到晚,路过的人都能看见一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坐在店门口,一句话也不说,就是专注地修着自己手中的家电。

到后来,店里开始卖一些冰箱彩电。

再后来,店铺开到繁华的街市,面积扩大一倍,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了。

再再后来,偶尔和黑哥他们聚会时,也会有人喊他“叶老板”。

前前后后这么多年的光阴,好像是要熬出头了。

火车到站。

玻璃窗上映着一个男人的面孔,戴着黑色鸭舌帽,帽檐压得死死的,只能看见下半张脸的轮廓。

车门开启,叶闯拽掉耳机,提起脚边已经掉了皮的黑色行李袋,下了火车。

――

注:歌词出自陈鸿宇《理想三旬》

这位歌者的其他作品我也很喜欢,这里推荐《途中》《来信》和《一如年少模样》,特别适合夜深人静的时候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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