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节
逃生的男人此刻特别希望身边能有条护卫犬,就算是小狗对此时的他都是一种安全感(虽然他很希望大红狗做他的保镖)。
抓不住大的,也得抓住小的。
男人握紧临时找到树棍,一瘸一拐地靠近小黄狗,对他露出一个友善的微笑。
小黄狗看着微笑的男人,也不由自主地摇起了自己的卷卷尾。
旺财见状,心中冷哼:一条不合格的看家犬,怎么可以对陌生人摇尾巴,见到陌生人应该咬上去啊笨蛋!
小狗崽子就是不靠谱。
海上救援纽芬兰
大象的近亲
利亚姆用止血绷带处理身上被野兽撕咬出来的伤口, 被换下来的脏绷带就地掩埋,他吃了些抗生素,防止自己感染, 然后拿出兜里的压缩干粮啃起来。
在山里受伤不是个好事,血腥味会引来野兽,但比起野兽的威胁,更烦人的是虫子的叮咬,又痒又难受,挥之不尽, 拍死一群再来一群。
一般人这时候早就想着下山了,尤其还有一群一看就是家养的狗子, 跟着它们, 即能让它们充当保镖, 让山里的野兽不敢轻易靠近, 又能带路送他下山。
可是利亚姆上山是有任务的,任务没完成,他不甘心就这么离开。
看着眼前的狗群, 利亚姆又起了勾搭它们大心思。
小黄狗在他的食物讨好下开始在他脚边打滚了, 六条狗子里已经有五条因为食物对他态度转变, 唯一那条最强壮、他最想得到的大红狗一直无动于衷。
一个狗群如果能收服头犬,那么整个狗群都会听话。利亚姆迫切的需要将大红狗这条头犬拿下,好得到整个狗群的掌控权,但别说讨好了,他连靠近都不能靠近。
红犬十分警惕, 不吃他的食物, 更不嗅他的手指,只要敢靠近安全警戒线, 红犬就对他龇牙,咬不咬人的狗一看就知道,利亚姆已经遍体鳞伤,实在不敢冒险。好在这条红犬也没带狗群离开,利亚姆猜测它们上山应该也有目的,所以才不玩耍、不狩猎、也不下山。
就不知道它们的目标是什么,如果方向一致就好了。
旺财不离开,是因为闻到了男人身上沾染到的某种气味,这个味道它熟悉的很,就是那头每天半夜在山里嚎叫示威的大怪兽的味道。
昨晚上的血腥气,也跟这个人十分相似,但并不是这个人的。
旺财怀疑这个人有同伴,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在他身边。
既然这人跟那头大怪兽也有仇(被咬成这个样子肯定有仇),仇人的敌人就是盟友,虽然不信任这个人类,但是人类的力量是强大的,只要能联合起来,就算再讨厌也可以忍耐一下下。
旺财再次看向掰食物投喂小弟的男人,黑豆眼闪过精明的光。
就带着他去找大怪兽吧,万一打不过,丢他过去争取逃跑时间!
啮齿小动物的小道比想象中的要长,有些地方对体型庞大的动物也不友好,骆芸和虎子身上的毛被树枝挂得乱七八糟,挂满了灰尘和枯叶,看上去十分狼狈。随着靠近小家伙的洞穴,血腥味道也越发明显,骆芸再次确认,这的确是人血的味道,而且有些熟悉的感觉。
虎子:是昨晚风带来的血气味道。
骆芸点点头,只是那时候味道参杂着其他动物的味道,又稀薄的很,没有分辨出来,如今再次闻到才确定,这与她推断的时间差不多。
找到那只小鼠的时候,那小鼠正在家里抱着肉块啃得开心,不劳而获的猎物啃起来就是美滋滋,它琢磨着过一会儿再去碰碰运气,那么大块肉,就算是山里最强壮的野兽也拖不走、吃不完,它可以多跑几趟,过冬的囤货就能解决一大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