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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下一刻,所有人又都红了眼,吕劲州拍了赵龙虎一巴掌,笑骂道:“没出息的东西,哭什么!”
旁边的严驰也拍了他一巴掌,“你好意思说别人?”
赵龙虎别过脸,闷声道:“风大,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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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炷香,六骑裹着满身的血腥味,安然而归。
着人将三具尸首送回君子关,燕白鹿下令出发。
不知谁先喊了出第一声,跟着众人便开始齐声高呼。叔雌
“大将军!”
燕白鹿深吸一口气,没有抽出白鹿刀,而是抽出了腰间另一把北雍刀。
“北雍,风起!”
两万五千骑迎风策马。
“北雍,风起!”
这支临时被李长安命名为开山营的流民骑军已经打了四场大大小小的仗,折损了近三千人,虽然其中两场根本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但这群杀起人来从不手软的“新兵”正在已惊人的速度成长。
在过去几十年不断的争战中,两北双方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都在用以战养战的方式相互砥砺,好比两个武道高手,你给喂招,我也给你喂招,只不过不同之处就在于是以性命为代价。
这支骑军若能回到北雍,哪怕最后死的仅剩千人,日后燕字军中战力前三甲的骑营也必将有其一席之地。
名扬天下?
坐在城头墙根下的洪士良无声失笑,那位王爷好像也不是在吹牛呢,但是自己还能不能活着做上这支名扬天下骑军的主将就不好说了。相比起来,那个姓赵的小子运气就好得多,这会儿怕是窝在哪个安逸地方等着明日一早打道回府吧。
隔着不远,有几个年轻骑卒正聚在一起分配搜刮来的弓弩箭矢,依着李长安那个疯狂的策略,接下来的仗,弓弩将会发挥出比骑枪更大的作用。所以攻下城池后,李长安当即下令,各自收缴可用之物,擅骑射者可多配二十支箭矢,擅马战者可多配一匹战马。
比起出城前的穷困潦倒,眼下这支骑军倒是富得流油,瞧见几个年轻人一脸兴奋的把那些刀弓箭弩一股脑往自己身上挂,活像个倒卖物件的街边小贩,洪士良不禁摇头失笑。但想起方才攻城时的一幕,他就笑不出来了。
这几个年轻人,样貌都很普通,但身手却令人过目不忘。洪士良记得他们,首战时便有一人连斩两名北契骑卒夺了两匹战马,还极其大胆的向李长安邀功来着,一炷香之前,衝到城下的洪士良望着那座高耸的城墙,脑子里还在想着“这要如何攻城,总不能拿马头去撞开城门吧?”这样的荒唐念头,就见前头那一袭青衫已高高跃起,孤身飞上了城头,紧接着,骑军中便接二连三有人跟着从马背上跃起,无需任何攀城器械,身形如壁虎一般敏捷迅速,徒手就攀上了城头。这几人,便是最先登上城头的那一批。
然后就不断有尸首从城头上掉下来,一掉一大片,跟饺子下锅差不多。
再然后,那扇严丝合缝的城门就那么打开了。
八千多骑衝入城门,如蝗虫过境。
一炷香,就结束了战斗。
那些也曾奋起抵抗的北契守城卒大概到最后也没想明白自己怎么死的,洪士良也想不明白,这种堪称野蛮暴力的攻城方式简直前所未见!不过他好歹明白一点,这在常规战场上是绝对行不通的,任凭你高手如云,也挡不住漫天箭雨。
那几个年轻人似是早在流沙城时就结拜的兄弟,原本是五个人,眼下少了一人,不知说起了什么,几人神色黯然都没了方才那股兴奋劲,有一人腰间挂了两把北雍刀。
“早说了那小子身手不济,还死要面子,留在赵将军那多好,回头咱哥几个还能一起喝酒。”
“那小子年纪小,习武也比咱们迟,听说王爷宰了那个韩高之,就跟入了魔一样,三句话不离王爷,如今王爷就在这里,他怎会不跟来,要怪就怪他命薄。”
“大哥,你别不承认,你也是衝着王爷来的。”
那年轻汉子也不反驳,抚摸着腰间两把战刀,“哼,是又如何,能跟王爷一起并肩作战,够老子吹嘘后半辈子了,你问问那帮燕字军有几个人能跟天下第一人一起杀蛮子,老子就干过这种事!”
几个年轻人站在风雪中,哈哈大笑。
“大哥说的对,他娘的,死就死了,大不了一起下去喝酒。”
洪士良忽然觉着,自己好似比那姓赵的小子运气好了那么一丁点。
那袭青衫不知何时来的,站在他身旁,望着那几个高声豪迈的年轻人,神情淡然。
这种任何时候都泰然处之的高手风范,对于正处在愣头青年纪的洪士良委实要命,又听了旁人那番豪言壮语,他差点就当场跪地,向这位北雍王进献忠心。所幸他还没被彻底衝昏头脑,站起身望了一眼天色,面无表情道:“王爷,该拿的都拿了,人马也歇的差不多了,咱们是不是……“
李长安转头望向城外,打断他道:“洪将军,你若是呼延同宗,是不是也觉着这支骑军应该继续往下一座军镇进攻?”
洪士良愣了一下,刚想说不是王爷您先前说要直接杀进橘子州吗?怎的听这意思,半道反悔了?这又不是下棋,哪有悔棋的余地?但转念一想,倘若赶赴支援的是呼延精锐,很快就能追上他们,毕竟军镇有城墙御敌,不如广阔平原那般一个正面衝锋就能迅速结束战斗,哪怕后头那座军镇只有一千守卒,也足够拖延半柱香的时辰,而对于通常都是一人三骑的精锐骑军来说,这半柱香就足以扭转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