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到家,万全就忙着计划自家菜场盖大棚的事儿,他随手把草莓送给正在屋里看书的小儿子。
小儿子万霄今年读高三,正是最紧张的时候,就连周末放假回家,也有一沓试卷要写。
万霄刚写完数学试卷,头昏脑胀还饿得不行,见老爹放了筐红艳艳的大草莓,他是真忍不住啊,忙洗了一盆。
因为天冷还要写字,万全怕他手冻僵了字写不好看,便在他书桌旁放了个煤炉,暖和倒是挺暖和,唯一不好就是烤多了上火。
不过浑身热乎乎时,吃上一口冰凉酸甜的草莓,那滋味儿,贼爽!
万霄吃了两口,就去客厅找老爹,捏上一个最大的就往老爹嘴巴里塞。
“唔唔!”万全一时不防,嘴里被塞了个满满当当,随后听小儿子说是草莓,他才放心啃咬。
万霄看老爹还得用手扶着吃,他笑嘻嘻道:“给你挑的就是最大个儿的,怎么样,儿子对你好吧。”
万全敷衍着应了两声,还在低头算账。
万霄看老爹在忙,本想回去也继续写试卷,但又实在好奇,问了一句:“在哪儿买的,老爹等你不忙了,再多买些咱们过年吃呗。”
“街上买不着!”万全这才抬头,指指丰隆村方向:“那是你林煜文叔叔家种来留着自己吃的,也就是跟你老爹关系好,才分得这么一筐。”
万霄登时眼睛一亮:“就是那个逼王?”
“怎么说话呢,那是你文叔叔!”说完客套话,想想刚跟林煜文谈生意时他脸上那抹淡笑,万全也不由莞尔笑道:“不过董千行那小子给人家起的网名,还挺贴切。”
听到这儿,万霄就乐了,他顺杆子爬:“我看过他几个视频,好多网红都盼着去他那儿干苦力的,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万全唔了一声,说话严谨:“他确实是用脑子种地,种出来的菜味道都不错。”
眼瞅着老爹没了聊天兴致,一副马上就要催他赶紧滚蛋的表情,万霄忙不迭道:“那您有空帮我介绍一下,我回头放寒假了也去他那成不?”
这厢,万霄得知是逼王家的草莓,他就不舍得吃了,等下午五点半临走时,给老爹留了十来个,剩下的他全揣书包里,带到学校去了。
即便冬瓜视频主攻群体不是他们00后,但由于林煜文交友广泛,不论是美食博主,还是游戏博主,甚至于音乐主播,也是他的好友,而且镇上那群网红小青年们,也不全都是主攻冬瓜视频,还有些主要受众是b站或是其他短视频平台。
这也就使得林煜文逼王的粉丝遍布各个平台,尤其是逼王还是湍市人,这就更是让湍市人听到他的名字时,心底难免会产生一丝丝亲近。
十八九岁的男孩,正是爱装逼的时候,逼王那种淡淡的逼王风范就非常得他们的喜欢。林煜文逼王的大名甚至在湍市一高学生群体当中,课余饭后,也会有学生讨论他。
万霄前阵子才刚跟同学们聊起他们镇就是网红聚集地,才刚吹牛逼说逼王也是他们丰隆镇本地人呢,没想到这就吃上逼王家的大草莓了,立马拿去学校里头装上了。
到学校,看还有半小时才开始晚自习,瞧班里热闹,万霄拿出书包里的草莓分给要好的同学们,然后神秘兮兮又带着丝丝逼味儿:“这是逼王家的草莓,超好吃的吧?”
同学们正吃着呢,有些还刚开口夸这草莓不错,猛地听万霄说起,差点噎住。
“这真是逼王家的?”
万霄点头:“那还能有假?我之前都跟你们说过,那些网红们住处离我家就没多远,骑个电动车五分钟就能到。”
有人嗤笑镇子上就那么大点儿地方,骑电动车五分钟哪儿到不了。
不过同学们大多注意力不在这方面,而是纷纷又重新仔细品尝这来自逼王家的大草莓。
只有胖轩,他吃东西简直就跟猪八戒吞人参果儿似的,一口就把草莓吃了个全,这会儿他没得尝,只能眼巴巴瞧着好友万霄。
万霄拍拍他肩膀:“兄弟只给自己留三个,是兄弟你就别打这仨草莓的主意了。”
胖轩一个侧步上前,抢了一个草莓,还边说:“那咱们就先绝交一分钟!”
说完,还不等万霄把草莓抢回来呢,他就一口啃吃了大半,吧唧两声,得出鉴赏结论:“嗯!是好吃的,比我家楼下那精品水果店进的特级丹东大草莓味道都还更好些。”
胖轩家里条件好,他那张嘴巴,那可真没受过亏,既然他都说好吃,那肯定是非常好吃的地步了。
其他同学也陆陆续续给出反馈:“我也觉得这个味道好。之前我在超市买的一点草莓味都没有,感觉就跟吃水没区别。”
当然,还有大多学生对万霄怎么得来逼王家那草莓表示出极大的兴趣。
万霄得意洋洋坐在同学们正中间,他把腿也盘坐在桌子上,自豪道:“因为我爸跟他也是朋友啊,今天下午我爸还纠正我得喊他文叔叔呢。”
“你爸也是网红?”
万霄摇头,摆手做谦虚状:“那倒不是,我爸就随便承包了个几百亩菜场而已。”
有人惊道:“几百亩菜地?那不比逼王家的地还多吗?”
听到这话,万霄似是得到极大的满足,咧嘴呵呵笑起来。
同学们自然知道他是在装逼,纷纷嘘他:“这就装上了是吧?瞧你那熊样儿。切!”
胖轩瞧他那嘴脸,就看不过去,道:“赶紧跟你文叔叔好好学学他是怎么装逼,还装得叫我们喜欢的,你这逼装得实在太过卑劣。”
这话一出,不论刚才分没分到草莓的一概非常赞同:“跟你文叔叔好好学学去!”
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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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胜刻意与林煜文交好, 年集这段时间,他一直派儿子周小涛来帮着抢位置。
“二十六,炖白肉;二十七, 宰公鸡。”二十六那天, 城管上突然放开,不论到没到早晨八点钟,市场都可以一直摆下去。
早市正好位于新城老城交界处,这几年发展下来,房屋入住率特别高,早市本来客流量就不错,现在还不管时间, 早晚都可以摆摊。
这么一来,市场就更加火爆了。
林煜文甚至都不用在早市结束后去其他地方继续摆摊, 只需早起抢个合适位置,交上十块钱的卫生费,就可以从早摆到晚。
可这么一来, 摆摊位置倒是解决了, 但很快又出现了新问题——货不够卖。
他要是自己再开车回去拉货吧,人一走, 摊位就没了。没办法, 林煜文只能打电话问问王绪。
他倒也十分义气,一口就应下。
运输的麻烦解决了, 林煜文又让银朱联系村里几个手脚麻利的老人, 请他们帮忙摘地里的菜。
货不愁, 运输的问题也解决, 再加上老顾客时不时再帮忙介绍新客人, 就这样, 林煜文这摊子生意简直就是从早火到晚。
有他们的帮助,林煜文自然轻松就把家里囤的货轻松卖掉。
特别是最后那两天,养鸡场里最近那一批的小公鸡正好到了出笼的时候,林煜文本还想拉去早市也卖掉呢。
结果才卖一上午,中午就接到华老板他们四人的电话。
平时他们四家彼此看谁都不顺眼,尤其是另外那仨,更是对能拿到林煜文鸭子的华老板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可这回他们难得抱紧战线,一起在电话里强烈要求林煜文要是过年这几天不想管,就提前把鸡鸭都卖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