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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所以,就让它做阿角无尽的生命中一段雨露,一捧湖水、一场落日。做一朵璀璨的烟火,熄灭后随风而去,定格成美好的记忆陪伴白麋鹿。

王的顾虑不无道理。

阿角错开时间,不断更换落脚点,不引起人类疑心的前提是,它的外表没有显著特征,白色麋鹿罕见但不算稀奇。

但一只额头有疤不会变老的麋鹿绝对会在人类社会中引发轰动。

“咦,王你怎么知道阿角能活很长时间的?”陆余发现另一个问题,一只普通麋鹿最长的寿命是35岁左右,总不能是王亲眼见证过吧。

阿角掀起嘴皮试图吹口哨,一副做了错事欲盖弥彰的模样:“是我跟王说的,哎呀,当时就是脑子一热,被小雄性拿崇拜的眼神看的感觉太好了。”

我信你个鬼,你肯定是馋人家王,想拐跑那只天真无邪的麋鹿。

陆余脑中忽然浮现之前森乌有意无意展示捕猎本领的画面。

它斜睨一眼森乌,你这家伙,被喵拿崇拜的眼神看是不是很爽!

森乌毛绒绒的脸上没有表情,但那双荡漾起笑意的眼睛暴露了它的真实情绪。

有什么不敢承认?它就是喜欢看乖崽眼里有星星的样子。

确实是小雄性,那时它刚满三岁。

王抬头望向科研区的方向,顺着话题继续说道:“一开始我其实不相信,但有个人类给我看了他们家族的相册,里面全都是阿角的照片。”

人类需要某些特征来分辨两只同种类的动物,比如同样是狸花猫,如果体型相似花纹相似,人类无法第一眼就发现不同。

但动物不一样,分辨出同伴对它们而言就如同喝水一般。王只一眼就知道照片上的是阿角,而不是其它白色的麋鹿。

“我不认识人类那些歪歪扭扭的图案,也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但我认得新旧,那些叫照片的东西散发的气味就不一样,来自不同的时间。”

阿角大度地喷了个响鼻:“理解,我曾经也不相信我能活这么长。不过那个人类真有毅力,这都多少代子孙了,还守在这里呢。”

这说起来是一个年代久远的故事啦。

某个日子,白麋鹿回到深山老林丢掉碍事的花串,然后选好一个没探索过的方向,兴高采烈往山下走。

食物资源匮乏的年代,靠山吃山,能养家糊口但潜在的风险也很大。偶尔会有年轻的猎人误入深林禁区,不幸的话小命就此交代,鹿家先祖鹿成丰就是一个倒霉的猎人。

山林最好的资源都被当地的恶霸控制,村民想要进山打猎,不仅先要交一笔钱,还要把得来的猎物拿出一半上交。

鹿家穷得叮当响,压根没资格进山。

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十七岁的鹿成丰铤而走险。他从一处偏僻小道进入深山,想要避开恶霸打几只猎物拿到远一些的集市上换钱。

时运不济的他一只猎物没打到不说,下山时仿佛遇到鬼打墙,树影重重,浓雾幽深,无论往哪边走都出不去。

年轻的猎人饿得头晕眼花,靠着树干涕泗横流,嘴里喃喃向家中的母亲和妹妹道歉。

正当他以为小命休矣之时,一颗硕大的果实砸到脑袋上,疼痛让他抬起头,迷迷糊糊看见一只通体雪白的巨鹿,它带给他食物,还带他走出了深山。

只不过出口不是他的村庄,而是山的另一边,他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重新回到熟悉的村庄。他对救命恩鹿郑重承诺,一定会找机会报答对方。

阿角嚼一口鲜草润润嗓:“我当初没当回事就听一耳朵,没想到他的家族慢慢发展壮大,最后蹲守在这片湿地不走了。”

“不过在他们搬来之后,这的环境越来越好,食物很多,水很干净。我们一族越来越多的同伴回到这儿生活。”

白麋鹿一次善意的传递,就像蝴蝶扇动的翅膀。人类怀揣感恩之心反哺,将数量一度接近于零的同族带出濒临消失的绝境。

他们没有把这些美丽的生灵视作圈养的宠物,而是积极改善环境,训练麋鹿在野外环境生存的技能,让它们有朝一日能回归广阔的大自然。

王的父母就是一对野放成功的麋鹿。野放次年,王在野外自然降生。跟在科研区出生的父母不同,王是纯粹的野一代,这就是为什么它比其他麋鹿懂得多。

忽然,一直支棱起耳朵听故事的陆余问:“那王怎么又回到科研区当老师去了?”

低下脖子凑到阿角旁边吃它咬过的草,王闻言晃晃脑袋:“为了陪阿角,顺便帮帮那个人类。这里的麋鹿饭来张口,什么也不懂,好些时候人类都要哭了。”

阿角护食,头一偏挡住王的大脑袋:“对对对,人类心软得很,教不会的麋鹿又不舍得打。王可以狠狠踢它们的屁股,用角教训小鹿崽子们。哎呀,你不准吃,这么丰茂的草非得吃我嘴下这块吗!”

被伴侣凶了,王讪讪舔舔嘴巴,不敢去吃草,只好继续给两只猫咪讲故事。

麋鹿三岁成年,王加入一个全部由雄鹿组成的鹿群,一边继续学习本领一边历练。

平凡的一天,它们照常觅食、格斗、漫步,然后王第一次见到了人类。

“哥几个警惕!”

“它们是鸟吗?”

“老鹿说了,不认识的统统远离。”

麋鹿群骚动一会后,齐刷刷盯着那几只长相奇怪的动物。王率先发现不对劲,昂首高声驱赶同伴远离,它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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