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小战士吓得都没事儿了,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头上的野狼。
莎莎站在小战士头顶,看着这个奇怪的人类,它低头嗅了嗅,血腥的味道刺激的它口水分泌,湿热的舌头舔了一口小战士脸上的血污。
莎莎心里想:我不吃,我就尝一口。
小战士屏住呼吸,一动不敢动,他听人说过,装死能避免被野兽吃掉,他也忘记是针对什么野兽的了,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干脆一闭眼一屏气,假装自己死掉了。
可没一会儿,他就感觉到一个毛茸茸沉甸甸的大脑袋趴在了他的胸口,卫念紧张的握紧拳头。
而莎莎趴在人类的心口听了一会儿,抬起头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幸好还有心跳,这孩子不会是晕了吧?赶紧点回去救治一下。
阿重山的人类莎莎都认得,这个小战士莎莎还远远地看见过,当时来到阿重山的时候,他身上还带着浓浓的奶香,对于野生动物来说,有奶香就证明这还是个没断奶的崽儿,而对人类来说,有可能是他上车之前喝了杯牛奶。
莎莎想起自己养了这么多幼崽,还没养过人类的呢,如今又有幼崽在它面前落难,莎莎的母爱瞬间爆棚,它低头咬住卫念的肩章,决定把这个小东西拖回狼群好好养大(?)。
卫念怕的发抖,可半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他发出虚弱的哭声,眼泪哇哇流。
等到狼妈妈拖着小战士离开后,躲在远处的幸运蹑手蹑脚地跑出来,走到佣兵尸体前,左右确定没有其他小动物发现后,一把拎起尸体就跑了——太棒了,又可以换牛肉干了。
卫念一路被拖着,这一路上他想了很多事,响起了家里的父母和还在上初中的妹妹,想起了家里的老猫,还有班长、战友们,他喜欢看边防线上初升的太阳,可是以后再也没机会看到了,他死的这么惨,一定不能让爸爸妈妈妹妹知道。
也不知道他这么个死法能不能当上烈士。
卫念越想越难过,哭的越来越惨,莎莎还以为他是疼的,跑的更快了——快点到家,快点治疗。
一路上卫念那叫个万念俱灰,等被拖到狼群,被一群大野狼围观的时候,孩子都麻木了。
狼妈妈把卫念拖到自己的狼窝,就地一趴,抱着卫念先把他的脸舔干净,狼弟狼妹也凑过来,好奇地嗅着卫念的味道,一边学着妈妈的样子舔他身上的污秽。
狼弟狼妹一边舔一边问:妈妈,这是我们的新弟弟吗?
狼妈妈温柔地看着怀里这个已经长大成年的人类,虽然是成年了,可闻味道还鲜嫩的很,而且它十分确定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人类的时候,他身上的奶香味儿浓得让狼无法忽略,由此可以判断——他才是个刚断奶的崽崽儿啊。
面对儿女们的询问,狼妈妈点点头:是哒,弟弟受伤了,你们要好好照顾他。
狼弟狼妹哇呜一声,往卫念怀里爬,大脑袋凑到卫念脸上仔仔细细把他瞧了个清楚,大脑袋往人胸口一压,差点没把卫念压没气儿了。
疯狂摇摆的尾巴暴露出狼弟狼妹有多开心,它们居然有人类弟弟了,说出去特有面子。
狼群圈养的梅花鹿群已经比春天的时候胖了一大圈,因为栖息地被狼群包围,别的天敌根本进不来,狼自己也不吃,远距离看守这些梅花鹿,梅花鹿们今年可算是过了一个食物丰富又心宽体胖的一夏。
而狼群的领地也彻底迁都到了这里,但今天狼群们并没有将心思花在守护梅花鹿上,它们分散在阿重山各处,寻找胆敢伤害它们伙伴的可恶人类。
找到这些侵入者对狼群来说十分简单,阿重山边防哨所的战士们基本都被狼群围观过,对他们的体貌特征和味道狼群都认得,就连山下的林业局和村民狼群也大概有个印象,而且幸运已经将那伙人的衣着和味道特征告诉给它们,狼群们剩下的工作就是把藏在阿重山的这些人给揪出来。
狼群负责寻找猎物目标的斥候狼们已出动,狼妈妈路上捡回来的人类同伴就成了大家伙等待消息前的消遣,卫念被舔干净了头脸,冰冷的身体也被狼给温暖过来,他肩膀和大腿上的伤被把他带回来的母狼不知道哪儿找来的草叶子糊上了。
看着母狼往他伤口上吐黏糊糊的草泥浆的时候,卫念都惊呆了。他确实听说过阿重山上的野狼很聪明,但怎么也没想到过居然能这么聪明,但转念一想也不意外,野生动物确实会识别草药治疗伤口,东北虎还会在受伤的时候咀嚼草药给自己敷药泥呢。
虽然这种行为并不超出动物的本能行为,但亲身经历还是让卫念惊讶了好久,直到他疲惫的身体再次发出悲鸣的叫声,他才一边忍受着抽搐的胃痛一边舔着嘴巴——昨晚上本来就没吃晚饭,跟敌人搏斗一番下来消耗了不少提议,到现在一口水还没喝上呢,身体早就饿的受不了了。
卫念肚皮的叫声太过响亮,狼妈妈支棱起耳朵看着他,把卫念看的都不好意思了,它才起身出去溜达了一圈,很快叼着一条新鲜的兔子跑回来。
狼妈妈撕开兔子皮,掏出新鲜的肉条在卫念惊愕的目光下嘴对嘴的塞进他的嘴巴里。
卫念都吓蒙逼了,狼妈妈直接扒开他的嘴巴,噗嗤将肉条吐进去,然后捂着他的嘴巴用眼神催促他赶紧吃。
卫念眼泪汪汪地咀嚼着嘴巴里的生肉,里面含满了血腥和狼妈妈口水的味道,那股混合味道简直了。
生肉虽然会有寄生虫的危险,但是血和肉都富有矿物质与蛋白质,能够快速的补充体力,哪怕这是从狼嘴里吐出来的,哪怕卫念从来没有吃过生肉,为了生存,他还是努力吃了下去。
第一块肉后,再来一块就容易多了,为了避免狼妈妈过分的热情,卫念坚持用自己还能动的手挖着血粼粼的半只兔子啃起来,啃的旁边围观的狼弟狼妹直舔嘴巴。
卫念一边啃一边想:狼不吃掉他还给他食物,是为了把他养肥了再吃,还是狼也有“军民一条心”的想法了?
打死他卫念都想不到狼妈妈把他当儿子了。
当狼群斥候回来告诉同伴们找到目标的时候,卫念刚刚啃完一整条兔子,兔子皮正在被狼弟狼妹互相撕扯。
狼妈妈站了起来,交代两个儿女好好照顾人类小弟弟后,杀气腾腾地带着狼群出发了,被留下来守家的狼群立刻变得单薄起来,卫念在狼窝里努力抬起头看着外边,他好奇地看着消失的狼群,很好奇母狼带着狼群干什么去了。
干什么去?
当然是干人去啊!
狼这种生物最是记仇,惹了一个就是惹了一群,那些潜入华国领地探查军事机密的佣兵们打死也想不到他们的同伴揍了几条军犬能惹到阿重山最恐怖的存在。
尼肯思作为hor(马蜂)佣兵团团长,如今趴在水洼里啃青蛙,他从来没有如此后悔地接了这笔生意,同行都说华国是佣兵禁区,可他从不将这话放在心上,就那帮一辈子可能连血都没见过的童子军能是他们这些刀枪火海讨生活的佣兵对手?开玩笑呢。
像这种在和平环境待久的战士,上了真正的战场恐怕连怎么开木仓都吓忘了。
可当身边的手下一个个被那群童子军生擒活捉甚至击毙的时候,当他和残余的部下在森林里东躲西藏时,尼肯思真有点后悔了。
这帮童子军,开枪真是不犹豫。
从来没有来过华国,甚至对华国根本不了解的尼肯思并不清楚,华国虽然是一个国内和平、风调雨顺的国家,但在军事上从来没有懈怠过,每年各大军团之间的实战演习都有死亡名额。
没有沾过血?确实,但你不能因此